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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黄标车有序淘汰 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


来源:菏泽日报

近日,黄标车淘汰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山东省市有关部门也相继下发文件。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   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

原标题:山东省菏泽市黄标车有序淘汰并发放补贴资金

近日,黄标车淘汰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山东省市有关部门也相继下发文件。那么,菏泽市的黄标车淘汰及补贴标准如何?对此,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规定,菏泽市黄标车将实现有序淘汰。

据介绍,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按本办法管理。为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省有关规定,菏泽市决定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安排,专款专用。

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

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

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

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若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周天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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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黄标 补贴资金 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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