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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见义勇为基金会启动 400万财政拨款作原始基金


来源:潍坊新闻网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民族正义、社会正气和人间正道的集中体现。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金5万元;潍坊市综治办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金3万元;青州市综治办授予“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金1万元。

原标题:潍坊见义勇为基金会温馨启动 拨400万作原始基金

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潍坊新闻网10月21日讯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民族正义、社会正气和人间正道的集中体现。10月20日,记者从潍坊市委政法委获悉,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由财政拨款400万元作为原始基金,并于10月15日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登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对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对受到本会表彰的、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和子女予以长期的救济和资助。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合法募集资金,不论是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是透明公开的。凡捐赠者,均编号登记在册,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情况及时在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来源为400万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

20日,记者来到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见到了委分管领导霍建平和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王鹏,了解了基金会成立的相关情况。王鹏拿出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上名称一栏明确写着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业务范围为组织开展奖励、资助见义勇为人员等活动,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

王鹏告诉记者,为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英雄人物,让逝者安息、生者前行,弘扬人间正义和社会正气,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财政拨款400万元作为原始基金,于10月15日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登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合法募集资金,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公民,解决因见义勇为而牺牲、负伤、致残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广大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受到保护,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见义勇为者解难。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潍坊市,宗旨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先进事迹,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提供资助援助,促进社会和谐。

那么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又是怎样的呢?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王鹏告诉记者,除了市政府拨付的400万元原始基金外,还有一部分则是接受社会各界的自愿捐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都是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市民可以踊跃进行捐赠,开户名称为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开户行为潍坊农商行胜利东支行,账号为9070107052442050002263。

 

长期救济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者及家属

家住潍城区三友华锦苑小区的谭女士向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市涌现了一大批见义勇为的英雄群体和先进个人,像沈星、宋丰升等等……但是现在不少见义勇为的英雄在救人后,可能会留下后遗症或者因伤致贫等种种问题,他们自己或者家庭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此他们的后期救助就变得十分重要。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肯定会对这些英雄和英雄的亲属有一定的保障。

对此,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王鹏表示,近年来,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时,一大批见义勇为的英雄群体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集中体现了鸢都儿女的精神风貌,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有的英雄受伤致残,在昂贵的医疗费面前却茫然失措,他们孤苦的身影让社会爱心备受煎熬。而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初衷就是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基金会不仅会为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酌情增发抚恤金、为伤残人员的康复治疗提供资助,还会对受到本会表彰的、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和子女予以长期的救济和资助。

捐赠和支出网上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50名市民,对于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大家一致表示支持。家住潍城区苗圃三路的王先生表示,基金会的成立不仅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坚实的后援,也让更多的人敢于见义勇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尤其是还能给生活特别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和子女予以救济和资助,他对此非常支持。“基金会成立了,我会第一个捐款,为这些英雄们奉献出自己的微薄力量。”王先生说。

但是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一些市民对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家住奎文区苇湾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基金会的设立初衷是非常好的,她也非常支持,但是她担心资金的监管是否会透明公正,捐款能否保证用到真正的见义勇为者的身上。对于市民的疑问,王鹏也向记者表示,“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口袋是玻璃做的”,不论是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是非常透明公开的。

对于捐赠情况,市民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到,网站为http://jyyw.wfcmw.cn/,该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捐赠者均编号登记在册,并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对于数额较大的捐赠,在捐赠人同意的情况下,还会通过报纸等媒体予以公布。

王鹏还表示,基金会的支出情况每年也都会进行财务审计,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见义勇为相关政策法规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符合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

(四)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见义勇为行为的依据:

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下列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也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

(一)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民团体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证明材料;

(二)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证明材料。

见义勇为行为申请、举荐确认时间:

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人员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举荐确认见义勇为。

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两年。

见义勇为行为奖励办法: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包括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颁发奖金;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奖励。

摘自《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还记得这些英雄壮举吗

案例一 沈星勇救落水学生壮烈牺牲

2012年5月13日上午10时许,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一学生王某在南阳河畔玩耍时不慎落水。路过此处的二炮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参谋沈星立即跳入水中营救。他拼尽全身力气,终将落水学生推上岸堤,自己耗尽体力沉入水中。路经此处的市民发现后报警。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和益都中心医院医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营救,但终因溺水时间过长,沈星壮烈牺牲。

沈星是陕西西安人,时年31岁,2000年9月入伍,上尉军衔,二炮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训练部函授与实习管理科副营职参谋。2010年9月起在第二炮兵指挥学院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他在关键时刻这一举动,充分表现出了革命军人在危急关头不怕牺牲、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

沈星同志获得的荣誉称号: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政治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称号;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联授予“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称号;群众、企业、单位自发捐款。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金5万元;潍坊市综治办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金3万元;青州市综治办授予“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金1万元。

 

提醒1

英雄不问出处 奖励不限籍贯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王鹏介绍,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奖励的行为人是在潍坊境内见义勇为的人员,不分籍贯。如果潍坊人在潍坊以外的地区见义勇为也会进行奖励。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案例二 宋浩、刘金鹏勇救落水小学生

2011年4月3日上午,春寒料峭,正值清明节放假,同是诸城龙源学校八年级学生的宋浩、刘金鹏表兄弟俩在家玩耍,忽闻“救人”的呼喊声,遂前去查看究竟,发现有两个儿童正在塘湾底部的挖沙坑里漂浮着挣扎,其中一个虚弱者正慢慢下沉,情况万分危急。见状,不会游泳的宋浩毅然跳入冰冷的水中救人,刘金鹏见状也跟着下了水。两人一前一后相互扶持着,就近将一名落水儿童拖出了水面,并在其他人员的帮助下顺利救出了另一名落水儿童。宋浩还向周围大人求助,让其帮忙呼叫120急救车,及时把两个孩子送到医院抢救。经过急救,两个孩子成功脱险。

事后,龙源学校在收到获救孩子家长的感谢信后方知宋浩、刘金鹏的义举。此事报道后,学校及时进行了宣传鼓励,号召广大师生学习两人的见义勇为事迹。经潍坊市综治办推荐,2012年,两位同学被评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经了解,落水孩子是诸城市相州镇后莲池村的,也是一对表兄弟,刚上一年级,当时在村中池塘玩耍时不慎滑入水中,幸亏宋浩、刘金鹏的及时救援才保住性命。

提醒2

少年见义勇为 注意自身安全

王鹏表示,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是一种崇高行为,但为了自身安全考虑,遇紧急情况先要保护自己,可选择报警、呼救等形式。“见义勇为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见义智为是我们提倡的方式。”王鹏说。

案例三 刘兆堂奋不顾身下姜井救人

2012年6月28日一大早,坊子区九龙街道罗都屯村村民刘兆堂听说有人掉到姜井里了,顾不上吃早饭,骑着电动三轮车急速向村后边的姜井奔去。当时井口已围了不少人,大家都在议论纷纷,没有人敢下去救。刘兆堂拿起绳子就准备下井救人,有人劝他别下去,“如果不赶紧救上来,人会闷死的。”刘兆堂说。但是下到一半,因为缺氧,刘兆堂晕倒掉落井底。后经抢救5天后不幸去世。

提起刘兆堂,认识他的人没有不夸赞的。村民纷纷说,刘兆堂心地特别善良,村里谁家有事,他都会主动去帮忙。前几年刘兆堂在地里干活,有个外村的孩子在农田附近的河里洗澡时不小心溺水,听到“救命”声后,刘兆堂放下锄头就跳进河里去救孩子。村里有个五保户,和刘兆堂没有血缘关系,但刘兆堂经常去看望老人,家里有好吃的,也会给老人送去。

刘兆堂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去世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快80岁的老父亲一病不起,患上了老年痴呆;妻子李美霞多年前因车祸头部、腰部留有后遗症,没有劳动能力,现在精神受到刺激,每天以泪洗面;儿子没有固定工作,孙子还小,家庭生活陷入窘境。

事后,经过了解,刘兆堂的见义勇为行为已经得到了确认。

 

提醒3

申请也有时限 最长不超两年

按规定,行为人或近亲属可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人可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情况复杂的不超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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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英雄 基金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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