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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9月份新增市场主体2471户 “32条”成效渐显


来源:聊城晚报

17日,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省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聊城市工商系统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内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5万户,同比增长19.2%;其中各类企业3.0万户,同比增长12.4%;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中民营经济主体有15.9万户,同比增长20.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名称核准办理时限,分别由7个、5个、3个工作日缩至5个、3个、1个工作日;

原标题:聊城9月份新增市场主体2471户 “32条”成效初显

本报讯 17日,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省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聊城市工商系统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内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5万户,同比增长19.2%;其中各类企业3.0万户,同比增长12.4%;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中民营经济主体有15.9万户,同比增长20.3%。市场主体数量、企业数量、民营经济主体数量三项指标的增幅均位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7月份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简称“32条)。该意见实行“9个放宽”“7个支持”“1个下放”,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同时,9条措施强化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6条保障措施营造透明、高效的服务环境。

自9月1日“32条”意见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市民创业的积极性被大大激发。据悉,仅9月份,我市新增市场主体就达2471户,日均增长82户。个体工商户因其组织形式简单、经营灵活,格外受投资者青睐。新增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80.1%。

□记者王文波 通讯员马建光王之凯

■多知道点儿

9个放宽

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凡注册资本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以冠以“聊城”行政区划名称;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冠以“山东”行政区划名称。

放宽住所使用证明限制。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为企业设立登记和进驻各类园区提供便利。

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条件。经营范围不再受注册资本等经营条件的限制,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企业均可生产经营;凡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申报的内容核定经营范围。

放宽公司股东(发起人)资格。支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村委会、居委会作为股东设立公司。

放宽注册资本缴付限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两年内注册资本缴足。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数量达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只要符合条件,企业根据需要既可以申请设立冠“山东”也可以申请设立冠“聊城”行政区划的企业集团。

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非首次在我市设立公司,不再提交公证、认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在我市投资设立企业,免予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对部分生活便利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可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放宽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条件。对内容相同的户外广告,实行“一地登记、全省发布”制度。

7个支持

支持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连锁经营、支持筹建重点项目的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支持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支持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和发展,提高我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支持2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规模化发展、支持农村(社区)集体资产量化成立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农村(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1个下放

实现“1个下放”,即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注册资本300万元(含)以下的自然人投资企业的登记权限下放至分局。

9条措施强化监管

简化企业年检材料和程序;慎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处罚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细化量化处罚种类、幅度、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管执法的信息化支撑,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新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经营环境。

6条保障措施

各级工商机关牢固树立优化市场环境执法理念,统筹安排,明确责任;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名称核准办理时限,分别由7个、5个、3个工作日缩至5个、3个、1个工作日;

加快工商信息化升级改造,实行网上查询、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咨询、网上公示等服务;

开展“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围绕“稳增长”、“转调创”和服务“五位一体”建设,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提升登记监管信息综合分析运用水平,发挥企业登记管理和市场交易信息资源优势,及时发布行业投资结构、营商趋势建议,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公众创业提供服务;

提高个私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行业协会的管理能力,发挥行业自律、咨询、监督等作用,切实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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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聊城 市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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