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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取消征收10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仅保留53项


来源:东方圣城网

从10月1日起,山东济宁取消征收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级征收的收费项目仅保留53项(中央设立45项、省设立8项),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将通过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检查、“收费许可年审”等方式,加强对免收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原标题:济宁市取消10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仅保留53项

从10月1日起,山东济宁取消征收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级征收的收费项目仅保留53项(中央设立45项、省设立8项),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以去年市级征收情况计算,免征金额达到3300余万元。

据介绍,本次免征的项目占158项市级收费项目的66%,涉及18个部门、44个征收单位。105项收费项目中,涉及经济弱势群体的有17项,主要是向农民征收的农机、种子、畜禽项目方面的收费和向学生征收的考试方面收费等。涉及企业的有11项,主要包括土地登记费、价格鉴证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当地营商环境。同时,免收的项目还包括政府部门正常履行职责而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如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等。

此次市级免征的由县市区上交分成的收费项目,县市区也同时免征。免征收费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涉及国家、省分成收入的收费项目,上缴部分由市财政分担。

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将通过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检查、“收费许可年审”等方式,加强对免收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执收单位仍以各种名义征收免征收费项目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启申 刘敦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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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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