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院存上千试管婴儿冷冻胚胎难处理 无人认领
2013年09月27日 13:35
来源:青岛早报
在青医附院生殖医学中心,每年有近千对有生育障碍的夫妇通过试管婴儿治疗不孕不育,其中超过六成的夫妇成功生育。与会专家认为,试管婴儿技术越来越被视为不育治疗的主流,夫妇不再羞于通过这种方式生育子女。
原标题:医院存上千试管婴儿冷冻胚胎难处理 无人认领
在青医附院生殖医学中心,每年有近千对有生育障碍的夫妇通过试管婴儿治疗不孕不育,其中超过六成的夫妇成功生育。可这些成功生育的夫妇在做试管婴儿时遗留下来的冷冻胚胎却给院方带来了保留的难题。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生殖医学中心内保存的冷冻胚胎有上千个,由于我国法律目前存在空白,院方无权单独对这些冷冻胚胎进行处理。医生希望这些遗留胚胎的夫妇能和医院取得联系,一起处理掉这个难题。
现场
液氮罐排到了走廊里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青医附院东院区,在位于12楼的生殖医学中心内,记者见到了用于储存冷冻胚胎的液氮罐,这些液氮罐已经排到了走廊内。“冷冻胚胎都是当时留下的备用胚胎,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了,一直储存在这里。”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医师刘海宁告诉记者,目前储存的备用胚胎多达千个,储存最长的已经超过两年了,这些冷冻胚胎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同时还要靠不断地注入液氮保持低温。
胚胎的保存费用相当高,胚胎要在零下196℃的液氮罐中保存。而一个液氮罐,价值约4万多元,每个液氮罐每月要花费400元左右补充液氮。
讲述
无人认领医院难处理
“冷冻胚胎按照正常程序应当由当事双方共同处置。接受治疗的夫妇成功生育后回到医院签字认可放弃后,医生进行统一处置。”刘海宁告诉记者,但现实情况是,成功怀孕的夫妇通常会回家待产,直到生育后才能回到医院。在这期间,这些人有些已经更换了电话无法联系,有些人在外地,不愿意再次回到青岛。“主要是一些夫妇考虑个人隐私情况,不愿意再与医院联系。”刘海宁说。
这些被遗忘的“种子”让医院陷入尴尬。一方面,有些人不再按时续费;另一方面,考虑到胚胎来之不易,多数医院的生殖中心在没有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敢随意处理。随着做试管婴儿的人越来越多,被“遗忘”的胚胎也随之增多,医院背负的压力越来越大。但对于冷冻胚胎的保存、处理,国家还没有明文规定。
说法
如何处置是法律空白
“有生育障碍的夫妇通过治疗后,女方会一次排出8到10个卵子,医生会取出男方的精子为女方的卵子受精,形成胚胎。”医生告诉记者,在经过3到5天的培育过程中,医生会选择1到2个最有活力的胚胎,通过需要显微镜才能观察到的针管放入女方的子宫内。而剩余的胚胎作为备用胚胎冷冻起来。如果女方出现小产或是流产,冷冻胚胎将取出用于下一次的受孕。但如果女方一次成功并生育,冷冻胚胎就失去了作用。
“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备用胚胎谁来处理。从现实情况来看,胚胎的所有权属于治疗的夫妇所有,所以医院不会擅自处理,只有在治疗方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才会进行处置。”刘海宁告诉记者。
延伸
伦理是绕不开的关口
“冷冻胚胎其实也是一种生命,伦理是冷冻胚胎处置绕不开的一个关口。”刘海宁告诉记者,患者、医生和胚胎学家将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处置这些剩余胚胎已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最终还要靠法律来改变,我们希望那些已经怀孕生子的夫妇能及时跟我们联系,以处理这些备用冷冻胚胎。”刘海宁说。
昨日,记者咨询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盛律师。他表示,国内对此无明确立法,目前只能依据合同法来办,即患者与医院签订包含细则规定的正式合同,但这可能仍显不足。他介绍,在一些西方国家,冷冻胚胎被保存10年就是极限,到时必须销毁、用于研究或提供给另一对夫妇使用。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或可参照“精子库”、“试管婴儿”等标准,对冷冻胚胎的处理进行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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