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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腿脚不便”老人有望享受上门医疗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腿脚不便”老人有望享受上门医疗 作者:赵云龙 济南时报9月21日讯(记者 赵云龙) 日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

原标题:“腿脚不便”老人有望享受上门医疗

作者:赵云龙

济南时报9月21日讯(记者 赵云龙)  日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保障功能。据了解,今后,我省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内设护理院。而且,我省还将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养老机构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内设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设施少、医务人员不专业等问题,“医疗服务保障不到位,不仅影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还严重影响老年人的健康”。《意见》规定,规模较大的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内设护理院。有条件的可申请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经人社部门或卫生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范围。

目前,我省还存在不少规模较小、不足5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这些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如何提升医疗服务保障功能呢?据了解,在山东,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将会通过依托当地医院,采取合作方式引进医疗服务机构,或通过设立卫生所(室)、医务室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另外,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将通过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而且,我省还将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并合理利用闲置的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向老年养护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

另据了解,我省人社、卫生部门还将为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和内设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提供便捷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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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医疗 老人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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