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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户口放开 济南转户农民工5年内可享原生育政策


来源:济南日报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出台后引发广泛关注。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规划提出,破除行政区划壁垒,支持济南加快与周边市县共建各类产业协作区。启动建设济南莱芜协作区,不仅可以拓展省会城市战略发展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功能,还可推动莱芜优化结构壮大实力,实现科学发展。

原标题:济南转户农民工5年内可享原生育政策 试点户籍制度改革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出台后引发广泛关注。今天,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规划进行解读认为,规划围绕促进转型发展和提高质量水平,努力做大做强省会龙头、消除欠发达地区短板制约,着力推进区域各市对接融合、实现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城市群经济圈,按照“多予、少取、济困”的原则,研究提出了财税、土地、投融资、载体建设、同城发展、组织协调六个方面的全局性保障措施,以及启动济莱协作区建设的创新举措。

核心带动

支持济南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解读认为,规划政策的重点是核心带动、做大做强省会济南。

在改革开放方面,规划立足于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规划提出,支持济南在国有企业、教育、金融、城镇化、住房、社会保障、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公务用车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率先突破,努力建设营商环境国内领先的首善之区。将济南作为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试点城市,规划建设中日、中韩产业园,兴办中日、中韩合作创新产业园和中日韩经贸交流会展中心。争取扩大济南综合保税区政策覆盖范围,加快建设保税功能拓展区和配套产业区。

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规划提出,破除行政区划壁垒,支持济南加快与周边市县共建各类产业协作区。支持济南适时研究调整优化市内行政区划,促进东部新区、西部新区、滨河新区、南部山区和北部地区发展,推动济阳县、章丘市“撤县设区”。把济南市作为全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逐步放开城乡户口迁移限制,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区域一体化

济莱协作区成为建设切入点

解读表示,规划政策的方向是对接融合、加快区域一体化。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是典型的核心带动、圈层推进、效应扩散的城市群发展模式,圈内各市距离省会济南均为150公里左右,具有明显的区位、资源、市场、产业和科教人才优势,在承接产业转移、拓展经济腹地、提高整体竞争力等方面潜力巨大。规划提出,推动形成以70公里和150公里为半径的紧密圈层和辐射圈层,推动圈内各市高度融合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要素市场、生态建设、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

努力打破行政壁垒。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突破,力争把加快发展的制度红利充分释放出来。规划提出,鼓励推动企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布局,鼓励滨州、德州等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飞地经济示范区”,鼓励企业到该区域进行土地成片开发。

加快济莱协作区建设。济南、莱芜空间相接、产业相联,接受辐射带动最便利、最直接。启动建设济南莱芜协作区,不仅可以拓展省会城市战略发展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功能,还可推动莱芜优化结构壮大实力,实现科学发展。规划把建设济莱协作区作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切入点,在创新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率先突破,着力为推进圈内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借鉴。

延伸阅读

转户农民工5年内可享原生育政策

据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的落户条件普遍较宽,但吸引农民工的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一是农民工不愿放弃农村土地和集体收益,二是他们担心在转户后,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能否延续。在济南优先把高技能农民工和城市急需的优秀农民工转为市民、逐步放开城乡户口迁移限制的进程中,这一问题不容忽视。

为打消农民工群体的这些疑虑,在放开中小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的进程中,我省明确,现阶段农

 

民工落户城镇时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同时,我省还要求各地研究制订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继承以及出让和流转等制度,并规定落户城镇农民工在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的生育政策。此外,我省也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口迁移限制,解决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落户问题。

早在去年,我市便在商河试点城乡户籍改革,农村居民转为城镇户口后,不仅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城市待遇”,还能保留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这三项权益和原有的各项惠农补贴。而且,农村居民转户后若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可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生育政策及奖励优惠政策。对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也会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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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户籍制度改革 农民工群体 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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