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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规范艾滋病疫情管理流程 结果须面对面告知患者


来源:德州新闻网

原标题:德州规范艾滋病疫情管理流程 结果须面对面告知患者 近日,德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艾滋病疫情管理流程等工作的通知》,对于德州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检测、报告、告知、随访、治疗等

原标题:德州规范艾滋病疫情管理流程 结果须面对面告知患者

近日,德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艾滋病疫情管理流程等工作的通知》,对于德州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检测、报告、告知、随访、治疗等工作流程做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记者潘晓泉通讯员王力姜明东)发现并确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疫情网络直报,10日内面对面告知患者,并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同时对于患者的信息要严格保密。近日,德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艾滋病疫情管理流程等工作的通知》,对于德州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检测、报告、告知、随访、治疗等工作流程做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

根据要求,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呈阳性反应后,需核对受检人身份,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现住址(具体到村或街道门牌号)、有效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进行采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并在收到确证阳性结果报告后24小时之内,完成疫情网络直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告知责任单位,应及时对艾滋病疫情进行审核,并最迟在10日内对患者开展面对面的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疫情报告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随访责任单位,应在上报疫情后10日内对患者进行随访,此后,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尚未接受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每6个月随访一次;对已接受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开始治疗后的第0.5、1、2、3、6、9、12个月,依次进行7次随访,之后,每年随访4次。对于外地转入德州市的疫情,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二次确认、随访干预等相关工作。

在治疗方面,德州市人民医院及各县级人民医院(各县市区二级综合医院)为德州市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按照要求,各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当地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参与患者随访管理,为患者制定抗病毒治疗方案,开具抗病毒治疗药品处方,防止严重机会性感染及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并逐步承担起辖区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

艾滋病患者的信息要严格保密,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记者另从市疾控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检测质量,受省疾控中心委托,德州市于本月开展全市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考核工作,并对全市38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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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完成艾滋病哨点监测

晚报讯(记者潘晓泉)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国家要求,目前德州市已完成今年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目前已将监测数据进行上报。

据了解,今年德州市分别在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人民医院设置艾滋病监测哨点,覆盖暗娼、孕产妇、性病门诊男性就诊者3类人群,同时在德州市中心血站设置丙肝监测点。按照方案要求,自4月份运行以来,各监测哨点共监测各类人群3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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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艾滋病 德州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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