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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提升城市形象整治户外广告 已拆除2373处


来源:聊城日报

为提升聊城城市形象,近日,我市对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进行重点治理,目前,全市已拆除广告2373处,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滥状况得到改善。在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期间,除门头牌匾以外,任何单位不得审批、补办户外广告手续,对已经审批许可但仍在拆除范围的户外广告应定向告知,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行政许可,减少治理难度。

原标题:聊城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已拆除2373处

本报讯 为提升聊城城市形象,近日,聊城市对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进行重点治理,目前,全市已拆除广告2373处,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滥状况得到改善。

记者从市集中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此次由执法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户外广告集中治理行动,治理的重点对象主要是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窗口部位的广告,以及东昌路、柳园路、新四环、老四环等城市主干道的广告牌匾。东昌路、柳园路除道路指示牌和路标以外,其他各类广告全部拆除;没有审批手续的广告全部拆除;虽有审批手续,但不符合规划导则设置要求的广告也要全部清理。另外,对遮挡绿化、画面、柱体破损的广告进行彻底整治。同时,要求民营客运公司的广告要进行规范,杜绝医疗广告。破旧公交站亭,特别是东昌路、柳园路上的站亭要进行整修。在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期间,除门头牌匾以外,任何单位不得审批、补办户外广告手续,对已经审批许可但仍在拆除范围的户外广告应定向告知,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行政许可,减少治理难度。(朱玉东 吕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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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户外广告 柳园路 朱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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