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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出台方案 县处级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约谈


来源:济宁日报

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室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据悉,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

原标题:济宁市出台方案 县处级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约谈

昨日,记者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获悉,为了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印发了《中共济宁市纪委济宁市监察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自8月初开始,委局机关用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集中教育实践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法宝,揭短亮丑。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室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

据悉,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党员干部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认真查摆问题。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实践,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思想觉悟,防止思想上的“迷茫”导致行动上的“偏差”。同时,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活动“走过场”。坚持开门搞活动,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避免“封闭式”搞活动。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压力,确保取得实效,防止活动“空对空”。坚持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效果“一般化”。坚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避免活动“一阵风”。

同时,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记者 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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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群众意见 群众满意 县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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