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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 4处搬迁避让


来源:胶东在线

据了解,2013年,烟台全市共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41处。4处启动的搬迁避让点分别为蓬莱市大柳行镇唵口村采空塌陷隐患搬迁避让、招远市北截村采空塌陷隐患搬迁比、栖霞市庙后镇栾家庄采空塌陷隐患搬迁避让、开发区棘子夼滑坡隐患搬迁避让等。

原标题:我市共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41处

胶东在线网7月26日讯(记者 王向荣)  据了解,2013年,烟台全市共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41处。针对搬迁避让防治规模大、威胁人数多、不易治理的4处地质灾害点(区),我市启动搬迁避让措施。

4处启动的搬迁避让点分别为蓬莱市大柳行镇唵口村采空塌陷隐患搬迁避让、招远市北截村采空塌陷隐患搬迁比、栖霞市庙后镇栾家庄采空塌陷隐患搬迁避让、开发区棘子夼滑坡隐患搬迁避让等。

对于地质灾害规模相对较小,但威胁人数较多的,我市采用工程治理措施消除威胁。目前全市正在进行的治理工程有32处,涉及13个县市区。主要采用的治理措施为削坡、护坡、挡墙、绿化等。所有未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地质灾害隐患。

根据全市1:5万地质灾害最新调查成果,烟台市共发现地质灾害及隐患点573处,包括崩塌388处、滑坡3处、泥石流74处、采空塌陷106处、地裂缝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小型为主,共547处,其余为中型,共26处。2013年,共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41处。

何为地质灾害?据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助理工程师戚树发介绍,从学术研究的角度上,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可划分10大类38亚类。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目前,针对烟台市地质灾害现状,主要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两个方面的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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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沼泽化 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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