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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廉租房迎年度复核“大考” 作假3年内不受理申请


来源:德州新闻网

原标题:廉租房迎来年度复核“大考” “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受理申请 德州新闻网7月21讯(记者 张亭亭) 7月19日上午,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来到解放北大道一旁的平房区李文书(化名)

原标题:廉租房迎来年度复核“大考” “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受理申请

德州新闻网7月21讯(记者 张亭亭)   7月19日上午,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来到解放北大道一旁的平房区李文书(化名)家中。李文书和妻子是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对象,今年6月,夫妻二人添了宝宝,高兴之余他们填写了一份《保障性住房变更审核表》,申请调整二人保障提升为三人保障待遇,而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则是复核“考试”中的一个“关卡”。

据了解,2013年廉租住房申报及年度复核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从2007年截至今年6月底,德州市保障户数累计达到2102户,经复核后退出的累计户数达434户,其中上半年退出40户。

对这份廉租房年度复核大考的“考卷”,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举例并给与相关政策解读。

案例1

廉租补贴人口增加住房补贴相应提高

廉租住房保障户如家中添加成员,如新生儿,父母等,因其家庭人口增加,其住房补贴也可相应提高。

今年27岁的李文书家住德州市解放北大道一旁的平房区里,因小时候发烧打针失误,患了“婴儿瘫”。因双腿残疾,他自小就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必须依靠轮椅外出活动。李文书不能出门工作,家庭的重担全压到了妻子李静(化名)身上,一边要照顾丈夫,一边要维持生计,李静只能找些零活养家,一个月仅能得一千多元的收入。2007年,李文书向社区申请了廉租住房保障,一个月获得245元的租金补贴。

6月13日,李文书家里添了喜,一名男童降生了,高兴之余,李文书写了一份申请书递交到社区进行申报,申请调整二人保障提升为三人保障待遇。据了解,李文书与妻子2人户的保障面积为35平方米,因不属于低保户家庭,所以按照1平方7元给予租金保障补贴,李文书与妻子两人每月应得245元的租金补贴。因为孩子出生,其家庭添加成员后,待通过住房保障处复核后,李文书一家应享受到3人户的租金补贴,也就是45平方米315元的租金补贴。

收到李文书的申请后,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就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随后通过档案查询,入户调查及最终审核等程序后,将在下个季度发放已经提高的租金补贴数额。

[政策解读]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本市城区(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具体标准是:1人户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25平方米;2人户保障面积为35平方米;3人户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因承租人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致使家庭应享受的配租面积标准发生变化的,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承租人的住房或者租金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案例2

廉租补贴对象减少住房补贴相应减少

如廉租住房保障户家中减少成员,如家属病亡,婚嫁等,因其家庭人口减少,其住房补贴也须相应减少。

家住东方红路的孙玉华(化名)从2006年开始就—直领取每月70元的低保金和360元的廉租住房保障的租金补贴,由于儿子患有小儿痴呆症,丈夫外出打工挣钱,所以她只能辞职在家,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些零工挣钱。

2012年7月,其丈夫不幸身患白血病去世,考虑到将失去一人份的租金补贴,孙玉华并没有将此事上报德州市住房保障科。2012年11月,通过年度复核,市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通过户口查询到孙玉华丈夫已经去世的情况,并电话联系到孙玉华。孙玉华这才向工作人员坦白实情,并向市住房保障处递交了其丈夫的死亡证明。根据实际情况,住房保障处对孙玉华的租金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

据了解,因孙玉华属低保户家庭,应按照1平方8元领取租金保障补贴。其丈夫在世时,孙玉华领取的是3人户的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共360元每月,丈夫去世后,孙玉华应当领取2人户的保障面积为35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共280元每月。

[政策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租赁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鉴于近两年来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将中心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暂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因承租人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致使家庭应享受的配租面积标准发生变化的,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承租人的住房或者租金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案例3

超出低收入家庭范围则须退出保障

赵伟(化名)的妻子王唐莉(化名)2006年患了癌症,为了给妻子治病,本不富裕的赵伟不仅花光了多年来辛苦攒下的积蓄,还欠下了十万余元的欠款。2007年,王唐莉去世了,所住的房子也被妻子的单位收回,父子俩开始租房为生。赵伟只身一人带着儿子生活,一边打工,一边还钱。2010年,赵伟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搬进了廉租房。

2010年底,赵伟跟随朋友做生意,因为勤学肯干,生活慢慢开始变化。2012年,赵伟在德城区七西村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买房啦,可以将分配给我的住房让给更需要的人了。”2012年底,在住房保障处对赵伟家进行复核时,他对工作人员说。因不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赵伟退还了其廉租住房。

[政策解读]

据了解,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若廉租房住房补贴对象的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超出了低收入家庭范围,则要退出保障。

对退还廉租住房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和审批,可以提高其租住的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到市场租金水平。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退房又不按市场租金缴纳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部门说法]

“弄虚作假”3年内不受理申请

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年度复核。经多次催告仍不能提供资料进行年度复核或一直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应如实申报年度复核材料,发现有虚报、瞒报和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住房保障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腾退住房,且自驳回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此外,在年度复核之前或之后的一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住房、收入、财产、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随时向住房保障处报告,并持相关材料到住房保障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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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心城区将建3117套保障性住房

7月20日,记者在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处了解到,我市中心城区(含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预计共建3117套。

乾城小区共建设的810套廉租住房中,450套已分配入住,350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2013年年底竣工。

河东安居苑项目共2期,共建设1721套。其中一期建设廉租房165套,公租房465套,已于2011年10月开工,地下两层建筑基本完成,已进入地上施工,预计2014年竣工。二期8栋楼,共1092套,其中公租房592套,经济适用房5套,预计2015年竣工。

德城安居苑项目2012年一期建设廉租住房约200套,公共租赁住房约158套。二期正在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28套,另外200套廉租房及600套公租房建设已经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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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条件

目前我市市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是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条件是: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一口人为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目前我市低收入标准确定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952元以下);

(三)无房或自有住房(含租住福利性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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