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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促进产业集聚 污染严重企业2年内“退城进园”


来源:济宁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为鼓励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促进产业集聚,调整优化产业和城市布局,加快经济发展,我市出台《济宁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办法》。欢迎登陆“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http://jnms.jnnews.tv)留言发帖,参与问政。

原标题:济宁出台办法:污染严重企业2年内“退城进园”

记者19日获悉,为鼓励济宁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促进产业集聚,调整优化产业和城市布局,加快经济发展,济宁市出台《济宁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办法》。

据悉,凡是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影响城市功能格局;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影响城区生态环境;因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需要搬迁;企业需要改造扩建做大做强;因实施城市公共基础建设需要占用企业土地;以及其他需要的市城区工业企业应当“退城进园”。对于符合因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需要搬迁的市城区工业企业应在3年内完成“退城进园”,其中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三河六岸”建设的企业应在2年内完成“退城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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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企业 城进园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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