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保障艾滋感染者就医就业入学 建全方位治疗体系
2013年07月10日 14:28
来源:水母网 作者:韩杰
(YMG记者韩杰)日前,烟台出台《关于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扩大艾滋病干预治疗覆盖面,落实关怀和救助措施,给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原标题:烟台出台意见 要求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就医就业入学
水母网7月10日讯 (YMG记者韩杰)日前,烟台出台《关于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扩大艾滋病干预治疗覆盖面,落实关怀和救助措施,给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四免一关怀”帮助感染者
《意见》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在继续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医保报销政策的基础上,民政等部门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
民政、教育、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与临终关怀,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保护其隐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心理辅导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把政府救助与倡导爱心行动相结合,支持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依法保障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就业权益。财政、教育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对因艾滋病造成困难家庭的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救助、减免政策。
建立全方位治疗体系
《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抗病毒治疗体系,根据感染者和病人具体情况,按照就地治疗原则,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动员感染者家庭成员、社区组织参与非住院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治疗依从性。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在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随访、药品提供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异地治疗转介和衔接机制,加强被监管人员和流动人口中病人的治疗工作。加强感染者和病人中结核病、丙肝的筛查和诊断,做好治疗和随访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的学科与能力建设及监督管理,提高定点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综合诊疗能力,落实其诊疗服务责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等项目的要求,切实做好有关防治工作,逐步实现艾滋病防治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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