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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起实施 引发热议 


来源:潍坊新闻网

原标题: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起实施引发热议  潍坊新闻网7月2日讯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生活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常回家看看”

原标题: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起实施引发热议 

潍坊新闻网7月2日讯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生活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常回家看看”已不再只是句歌词,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将被戴上法律的“紧箍咒”,此举在广大市民中引起热议。当日记者走访调查了解到,由于受经济能力、工作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八成以上的受访年轻人表示回家时间有限。而多数老年人虽然觉得“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好事,但对年轻人来说过于苛刻。

 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部分内容

1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2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国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3在老人赡养方面,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该法还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想儿女又怕成拖累 惟愿孩子平安幸福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深挚的母爱,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儿女们。“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既强调子女应奉养孝顺父母,又不反对一个人在有了明确目标时外出奋斗。记者采访了市区20余名老人,有的子女在外地求学工作,还有的子女在身边,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希望子女平安、幸福。

“孩子也不容易,家里开销什么的不都得指望孩子那点工资吗?要是为了让孩子回家看自己,就耽误上班,挨领导批,我们做父母的也不忍心啊。”家住怡和·星国际小区的赵女士说,她现在在儿子家帮着照看小孙子,以前在安丘老家时,一两个月见不到儿子都是正常的,想他了就打个电话。现在虽然每天都能见着儿子,但看着他为了养家,每天都累死累活的,很心疼。“我们做老人的,就不要再给孩子添乱了,孩子有那份心我们就知足了。”赵女士的一番话道出了很多父母的心声。

家住奎文区早春园小区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女婿在湖南安了家,女婿老家是四川的,两人现在一年才能回来一次。“人家的父母也是父母,肯定也想孩子,我不能要求他们一放假就来看我吧。”周女士说,女儿女婿平时工作很忙,有时要回来看看她,她也不同意,怕他们来回折腾受累。她已经学会QQ聊天了,没事就跟女儿视频聊天。“知道孩子过得好,我们就放心了。不过要是能规定给离家远的年轻人多几天探亲假就再好不过了。”周女士笑着说。  奎文区樱园小区的谭女士深深地叹了口气对记者说,她女儿小辛从小学习特别好,从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北京工作。“女婿是韩国人,由于他的学历在中国不被承认,很难找工作,而且他父母坚持让他回家,我们只好同意他们回韩国。”谭女士无奈地说,“女儿走时我哭了好几天,感觉像丢了个闺女一样。他们最多一年回来一次,还好现在网络发达,平常可以视频聊天。我们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要女儿过得幸福就行。”

 律师说法

  新法是道德参考,指导意义更大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法律上对赡养老人早就有明文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是一个亮点,也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存在不足和缺陷。没有具体细则,太笼统了。诸如如何界定违法、子女应该多长时间回家一次、一次待多长时间、违反了如何处罚等问题都不明确。”王律师说,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指导意义要多于现实意义,虽然老年人可凭此法条起诉,但实际操作性不强,“常回家看看”入法最大的目的是其指导意义。

寒亭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也表示,养老属于道德的范畴,法律其实是很难判断的,由于缺乏相关细则和具体的衡量、处罚标准,决定了这部新法只能作为“道德参考”。他还建议,社会和单位可以采用奖励和宣传来提高人们的养老意识,例如在相同情况下优先提升孝敬老人的员工或官员,给孝敬老人的员工发放奖励金,多举办子女老人共同参与的比赛等,单位也可以规定相应的假期来确保子女常回家看看。

 网友声音

  此举意在督促人们多陪伴老人

新法正式实施后,立刻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此举意在督促人们多陪伴老人,体现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同时也引发了大家的思考,理应给予支持。有网友戏称,“今天我妈看到这个后,一大早就打电话说要起诉我。”

网友“杏子杏子33”表示,自己之前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总觉得父母在家过得十分充实。“现在看来,还是要经常陪陪老人,将心比心,咱们也有年老的一天。”

还有网友提到,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条文,本身就需要为人子女者进行反省。网友“Mr_D-紫龙”称,将人之常情、应尽之责变成法律,堪称“史无前例”。

离家远子女有苦衷 多因素阻碍回家路

记者随机调查发现,八成以上离家较远的年轻人都表示很少回家,其中有的受访者表示一年才能回家一次。这些受访者主要是“80后”和“90后”的年轻人,主要以大学生、刚工作的上班族为主,还包括一些离家较远、已在潍坊成家立业的人。工作压力大、没时间、经济能力有限、来回路远耽误时间等是阻挡很多人回家脚步的重要因素。

老家诸城市石桥子镇的王超目前在齐齐哈尔大学上学。自2009年考上大学之后,每年放寒假才回家一趟。王超告诉记者,回家一趟实在太麻烦,要坐20多个小时的车,中途还得转车,时间都浪费在来回的路上了。“当初报志愿时没想这么多,只是一心想着上了大学就可以挣脱父母的‘叨叨’了,没想到现在回趟家这么艰难。”王超对记者说,“开始时也挺想家的,后来慢慢就习惯了。”

“我这都两年没回家了,今年一定得回去。”市民赵先生在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现已成家立业,老家江西的他毕业后是跟着女朋友一起来到潍坊的。刚参加工作时,压力特别大而且经常加班,根本没时间回家。“工作终于步入正轨了,又有了宝宝,考虑到孩子太小来回坐飞机不方便,前年春节我爸妈过来和我们一起过的,去年爸爸身体不舒服就没来。自己成家以后越来越觉得父母不容易,想到他们辛辛苦苦把我们培养成人,现在又面临‘空巢’的境地,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赵先生说,今后只要有空,他都会回家陪陪父母。

父母住在城区樱园小区的李先生自2009年考上新疆公务员后便很少回家。“我也想回家,一到节假日看着离家近的同事都回去了,心里空落落的,可是我每月工资不到三千元,除了日常花销,根本剩不下多少钱,如果常回家的话,光来回路费就是很大负担。”李先生说,他虽然节假日全休,但无奈离家太远,不仅是路费,光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让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不常回家要入法的话,我肯定违法,但我也没办法啊。”李先生说。(记者王叶妮 见习记者 窦圆娜 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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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老年人 潍坊 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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