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商局提出32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13年07月02日 15:49
来源:威海晚报 作者:姜凌春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32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原标题:市工商局提出32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威海晚报7月2日讯(记者姜凌春)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32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的符合条件特殊家庭可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我来讲真是件大喜事,我要尽快开个缝纫店,挣些钱补贴家用。"昨日,得知《意见》出台的消息后,市民张晓芬高兴地说。记者了解到,张晓芬先天身体残疾,是环翠区的低保户,但她有一双灵巧的手,经常为儿子缝制很多漂亮的衣服。"我一直想开个缝纫店,但一想到要办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时,就特别打怵。"张晓芬表示,《意见》出台后,她决定要申请办理开店手续。
记者了解到,按照《意见》规定,我市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登记限制,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其中除放宽企业登记投资领域外,针对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缝纫、卫生保洁、小家电维修等生活便利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在农村集市从事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经营的流动商贩,按规定均可免办营业执照。
《意见》提出,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无实体店铺的,允许其利用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直接作为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对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经营范围也可依申请依法核定为"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
针对时下比较流行的家庭农场,《意见》则提出,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海)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可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将慎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处罚手段,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创新消费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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