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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放宽8项限制 再降门槛放宽个体户免登记范围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烟台再降企业准入门槛 放宽个体户免登记范围 水母网6月18日讯(YMG记者 徐睿)  今后,烟台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将迎来更为宽松的创业、发展环境。记者从市、区两级了解到,山东省工商局日前出台

原标题:烟台再降企业准入门槛 放宽个体户免登记范围

水母网6月18日讯(YMG记者 徐睿)  今后,烟台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将迎来更为宽松的创业、发展环境。记者从市、区两级了解到,山东省工商局日前出台了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的30条意见,其中包括放宽住所使用证明限制、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等。值得注意的是,“30条”中的部分规定,烟台早已施行。

“30条”措施烟台已有部分实施

6月1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共分为30条。

记者从部分县市区工商部门了解到,虽然尚没有接到山东省局和烟台市局下发的文件,但从网上公布的“意见”内容来看,“30条”中既包括了一些新亮点,也有一些烟台早已实行的规定。

“例如,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名称资源,这一条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6月17日上午,市工商局芝罘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宋煊告诉记者,新设立的企业应在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不能违法,也不能重名,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工商所就会批准,应该说在名称使用的问题上,是没有任何门槛的。

此外,“30条”规定,在企业经营范围方面,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企业均可生产经营;鼓励可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商标权、林权、水(海)域滩涂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为企业出资等措施,烟台工商部门长期以来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有住所使用证明也可登记注册

无论是办理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最起码需要有一个经营场所,否则就办不下营业执照来。然而,对于企业和个体户来说,往往存在这种情况:有了经营场所却无法向工商部门提交合法的产权证明,导致注册受阻。

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工商部门一直要求企业提交合法的产权证明,这是要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如果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手段不合法,那么难保企业或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30条’要求,以后提交不了合法的产权证明也可以开店,但必须要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对于企业和个体户来说,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的难度肯定要比提交产权证明要小得多”,宋煊说。

营业执照一年不检暂时不吊销

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对一些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处罚措施。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年不参加年检(验照)的,将吊销营业执照。这一规定,“30条”也做了修正,给企业“改正”的机会。

“确实,每年都会有不少企业和个体户因为没有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工作人员分析,这里面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企业不想干了,但又懒得去注销,便通过不参加年检的方式来被吊销执照;也有一些企业对年检不重视,认为检不检都可。然而,也有部分企业不是故意的,而是准备材料不充分、不及时,平时并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对于这种企业,显然是没有必要“一棍子打死”,应该给予机会。所以,“30条”规定,“对一年未参加年检(验照)且无其他违法记录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年度暂不吊销执照”,指导企业补办年检,最大限度地“挽留”企业继续经营。

放宽个体户免登记范围

和企业相比,个体工商户从总体来看资金、规模等方面要略逊一筹。如何给个体工商户“减负”,成为工商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此次“30条”明确提出,放宽个体户“免登记”范围: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用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也可免于办理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早在去年下半年,烟台就已经开始试行“生活便利行业个体业户免登记”这一保障民生的措施了,从接近一年的试行效果来看,个体户是比较满意的。

6月1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幸福中路、四马路、芝罘屯等区域。摆摊卖水果的小商贩比比皆是。对于“摆摊卖水果”不用再办营业执照,多数小商贩都表示很高兴。李先生在四马路附近摆了个水果摊,每天一早就把摊位支起来,用他的话说,“以前也没办营业执照,但总是提心吊胆,怕工商局来查他无照经营。现在好了,可以名正言顺地摆摊了。”李先生说,办营业执照对他们这种小商贩来说确实是没必要:多数小商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性很强。如果也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户一样去办营业执照,意义不是太大。

不仅是卖水果,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缝纫等生活便利行业,都可免办营业执照。宋煊介绍,“部分生活便利行业免办营业执照”,对于方便低收入阶层从事金额相对较小的社区服务经营活动,提高生活水平是可以起到积极作用的。另外,这次“30条”还将“免办”营业执照的范围放宽到“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用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让他们可以不必因为要办营业执照而到工商部门“跑腿”,有什么疑难问题,打电话就可以咨询、解决,减轻他们的负担。

“30条”放宽8项限制

●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将冠“山东”行政区划名称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降至300万元。

●放宽住所使用证明限制。

●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条件。

●放宽公司股东(发起人)资格。

●放宽省级企业集团登记条件。

●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

●放宽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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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个体户 范围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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