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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乡镇街道成巡查重点


来源:济宁晚报

原标题: 济宁市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乡镇街道成巡查重点 记者从6月8日召开的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济宁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

原标题: 济宁市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乡镇街道成巡查重点

记者从6月8日召开的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济宁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清除,确保全市“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被国家卫星监控到一个火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2013年夏秋两季,山东省济宁市将严格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把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县市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目标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未达到95%的;对焚烧秸秆控制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因焚烧秸秆导致重大环境污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因焚烧秸秆导致国家和省对济宁市责任追究,已经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发现通报的。

山东省济宁市环保、农业、财政等10个部门建立联合巡查组,对全市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做到焚烧一起,查处一起,城区周围重点乡镇、街道为巡查重点。

山东省济宁市将实施经济处罚,每发现焚烧一堆秸秆或被国家卫星监控到一个火点,罚所在县市区2000元,罚款由市财政从县市区财政直接划拨,作为农作物秸秆焚烧综合利用基金,专款专用。另外,山东省济宁市将对点火焚烧或发现焚烧秸秆痕迹的,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县市区一个乡镇(街道)焚烧秸秆达到10堆以上或被卫星监控火点两个以上,对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县市区一个乡镇(街道)焚烧秸秆达到15堆以上、或被卫星监控火点5个以上或因焚烧秸秆受到市禁烧办通报批评的,对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对党委书记给予通报批评;县市区一个乡镇(街道)焚烧秸秆达到20堆以上,或被卫星监控火点10个以上或因焚烧秸秆受到省级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的,对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停职检查,对党委书记给予诫勉谈话;县市区3个乡镇街道焚烧秸秆10堆以上或被卫星监控火点10个以上,对分管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对正职给以诫勉谈话。(相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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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秸秆焚烧 乡镇街道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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