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小学评28个“正高” 系改革后首次开评
2013年05月17日 10:44
来源:琅琊网
原标题:临沂市中小学评28个“正高”系改革后首次开评 近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今年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
原标题:临沂市中小学评28个“正高”系改革后首次开评
近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今年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将进行全面改革,改革之后,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将合二为一,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申报正高级教师的,需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对于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小学教师来说,职称制度改革前,终其一生他们最高只能评上副高或者中级职称。职称改革后,小学教师也有望评上正高职称,这将极大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新职称统一设置五个等级
此前中小学职称制度是1986年制定,中学和小学是两个独立职称序列,中学教师最高职称相当于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职称相当于中级。新职称共分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老职称将过渡为新职称
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现已聘用为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按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过渡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对于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申报职称不再允许学历破格
据了解,今年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不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所学学历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
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的,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或证明。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三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兼职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后推荐申报。
今年“正高”教师有28个名额
据了解,今年,临沂市将在全市中小学、高中评选正高级教师28人,其中小学2人,初中7人,高中15人(兼职3人),市直4人(兼职1人)。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除符合《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外,还应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和“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应该理解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著作或论文均必须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主要期刊参考目录。
“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包含从事教科研工作的教研员。
学校需成立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学校报经各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县区学校正高级教师的推荐,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将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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