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房屋“养老金”已存6.1亿 仅使用1万元
2013年05月15日 18:19
来源:威海新闻网
原标题:威海市房屋“养老金”已存6.1亿 仅使用1万元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娟娟通讯员丛连杰)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市房产管理资金监管中心近日正式成立,成为我市归集、交存、
原标题:威海市房屋“养老金”已存6.1亿 仅使用1万元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娟娟通讯员丛连杰)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市房产管理资金监管中心近日正式成立,成为我市归集、交存、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门机构。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达6.1亿多元,仅有1个小区申请使用1万余元的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缴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常被人们称为房屋“养老金”。据市房产管理资金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有共7.8万余户居民交存房屋“养老金”6.1亿多元。
“我市自开展住宅专修维修资金交存工作以来,交存对象主要为新建商品住宅,已建成并出售的房屋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收缴工作尚未全面开展,但是由于业主‘养老金’和房屋保值增值意识的增强,不少老小区的业主则主动提出希望交存专项维修资金。”这名工作人员说。
昨日,市民张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来到市房产管理资金监管中心交纳房屋“养老金”。“我交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这笔钱归谁所有?业主将如何使用?”面对张女士的疑问,工作人员解释说,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将被存入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按小区、幢、单元、户设立分户账,分别按照交存当年活期、第二及之后年度定期的方法计息,产生的利息自动转为账户本金。在房屋超出保修期限后,经业主申请、达到列支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等支用条件的,即可支取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业主可以随时凭身份证明到管理部门查询自己资金的存储、支用情况。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多是新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尚处于保修期内,不符合资金的使用条件,目前已有一个小区成功申请使用1万多元的房屋“养老金”,用于屋顶和外墙公共部位的维修。另有4个小区的资金使用申请正在制作和提交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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