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工伤待遇基数公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万元
2013年05月15日 18:18
来源:威海新闻网
原标题:工伤待遇基数公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万元 威海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公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至49.13万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雪云通讯员加旺能)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
原标题:工伤待遇基数公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万元
威海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公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至49.13万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雪云通讯员加旺能)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我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已于日前出炉。按照新的计发办法,2013年我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提至49.13万元,丧葬补助金则达到19399.5元。
日前,威海市人社局公布了2013年我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此为基数计算;根据威海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威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799元,2013年我市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以此为基数计算。
据介绍,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工伤发生时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也以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达到49.13万元,丧葬补助金则达到19399.5元。
“此外,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因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这些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十级伤残为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012年威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799元,月平均工资为3233.25元。也就是说,今年,一名十级伤残工伤职工如果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3233.25×4=12933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233.25×8=258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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