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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多举措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网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农保全覆盖之后,又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了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并按照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待遇,提升服务,加强监管,取得良好成效。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东营市从未发生基金安全责任事件和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农保全覆盖之后,又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了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并按照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待遇,提升服务,加强监管,取得良好成效。

提高待遇标准,养老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在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之初,将基础养老金定为每人每月60元,高出国家标准5元。2012年,又将基础养老金翻番,实现每人每月120元,待遇标准达到全省最高。同时,待遇水平只封底不限高,鼓励县区立足实际稳步提高,其中,河口区提高了10元执行130元标准,东营区将90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50元。截至目前,东营市共为21.97万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4.81亿元。

完善服务体系,努力提供优质经办服务。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体化。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4500余万元,在市县两级成立社保中心,在各乡镇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为全市所有村居、社区配备了由财政全额负担生活补贴的1925名专职协理员,建成了市、县、乡、社区四级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实现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发放、档案管理的信息化,2011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参保人员信息的省级集中。为确保参保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农民和城镇居民特点,实行参保档案县、乡、村分级管理,并在所有村居安装了pos转账机,在偏远乡镇安装了“农金通”,实现了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从而进一步优化服务,让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普惠民生。

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基金安全运营。社会养老保险金,是老百姓的“血汗钱”,甚至是“救命钱”,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进行监管保障。为此,东营市投资10万余元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平台,重点加强对保费收缴、人员信息管理、保险待遇核发等关键环节监管,实现了财务制度、账目设置、基金管理“三统一”;同时,建立了人社、公安、民政等多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实行信息共享,有效防止了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东营市从未发生基金安全责任事件和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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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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