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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制定2013年最新企业工资指导线


来源:黄河口晚刊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市政府发出落实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各类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市政府发出落实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据了解,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标准,2013年山东省东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标准以2012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466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2%,下线为6%。企业职工工资应随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少于0.4%。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除中央、省属企业以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驻鲁部队企业外),均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

各类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北辰 高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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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企业工资指导线 山东省东营市 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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