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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强制报废27辆大货车 查处交通违法6970起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4月25日讯(YMG记者 李泉江)  4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我市针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近一个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货车各类交 通违

水母网4月25日讯(YMG记者 李泉江)  4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我市针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近一个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货车各类交

通违法行为6970余起,其中超载276起,超速行驶66起、闯红灯51起。

24天查处违法6970起

自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面加强了货运车辆的管理。期间,全市共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970余起,其中超载276起,疲劳驾驶24起,非法改装车辆13起、超速行驶66起、闯禁行路360起、闯红灯51起、遮挡污损号牌63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73起,高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1起;排查运输企业96家,责令限期整改车辆97辆,停运车辆18辆,强制报废车辆27辆。

交警支队交通科副主任邢军介绍,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举措。

对货车违法保持高压态势

在路面管控方面,交警支队将根据我市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模式和巡查方式,通过加大巡逻密度、开展定点设卡查缉、异地交叉执法、集中统一行动以及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形成“人控技防”立体查控网络。

货车司机扣满12分将降级

4月23日,货车驾驶人王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行驶至开发区长江路与绍兴路交叉口处,被交警查获,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交警支队监考科副科长王克栋介绍,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按照规定,王某的驾驶证由原准驾车型A2降为B证。

王克栋透露,所谓“史上最严交规”的严格之处,不仅在于罚款和记分数值的提高,而在于“取消驾驶资格”,如要获得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需要重新经过驾校培训,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以王某为例,如要重新获得A2准驾车型,需在之后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情形,重新申请驾校培训,经过烟台驾驶员考试中心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方可。

交警部门提醒,新交规中有11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满12分,14种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安全驾驶,依法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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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违法 货车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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