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金融犯罪 替安全护航
2013年04月12日 08:58
来源:人民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莱芜4月11日电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金融犯罪,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莱芜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43件,判处犯罪分子36人,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741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莱芜4月11日电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金融犯罪,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莱芜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43件,判处犯罪分子36人,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7414.46万元。曝光了张晶晶信用卡诈骗案等10起涉金融典型案件,对为期2个月的“涉金融诉讼案件集中清理”、“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行了倒计时部署,为莱芜“攻坚2013”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莱芜法院系统将通过开展为期2个月的“涉金融诉讼案件集中清理”、“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具有规避执行行为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梳理排查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重点案件尽快执结,提高涉金融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
两项活动开展期间,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专门成立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小组,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同时对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严厉打击涉金融犯罪;尽最大努力搭建银企“连心桥”,促成银企从矛盾对抗走向合作发展;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整合力量的优势,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鼓励守信、惩戒失信。该院近日公开曝光了张晶晶信用卡诈骗案等10起严重违法犯罪案例。
该院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加大保护力度;加大诉讼保全力度,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坚持调判结合,促进银企合作共赢等做法,依法保护金融债权。2012年,莱芜法院系统共受理涉金融案件商事案件858件,其中结案728件,结案标的额10.8亿元。2012年10月以来,执结各类案件546件,实现金融债权1.84亿。开展集中执行行行36次,拘传拘留164人,促使361名当事人履行了法定义务。
对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快审快判,平均缩短办案周期21天,并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对债权人提出的诉前、诉讼保全的申请,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意图的债务人,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保全措施;对有关责任财产进行有效控制,共做出财产保全裁定823份,有效保全了被告财产。同时,该院还尽最大努力做银企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银行与汇融集团系列借款案中,在市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汇融集团及担保人偿还了贷款1.3亿元,银行又发放贷款6000万元。(张耀海 翟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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