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营改增”的思考与应对纳税人总体“减负”


来源:齐鲁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同时增设11%和6%两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同时增设11%和6%两档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政策的实行将带来税源结构的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计税基础、适用税率以及计税方法上的差异,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税务部门的税收收入以及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减变化。

预计我省年内将实施营改增。新政实施将对我市经济、财税及相关行业、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应该如何积极应对?

面对即将实施的“营改增”,交通运输企业反应比较平静。图为山东中外运弘志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在青岛港卸货装船现场。 (成兆明摄)

“我们公司主要经营运输物流业务,营改增后,按政策规定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由现在的5%变为11%,进项可以抵扣。公司目前拥有100多台箱式货车,短期内能够享受的固定资产进项抵扣优惠很少,考虑到市场环境和资金压力等方面原因,尚无运输车辆新增计划。”面对即将实行的“营改增”新政,山东中外运弘志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韩经理比较平静。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全市预期符合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纳税人3970户,部分现代服务业2401户。营改增实施后,我市将有近6400余户纳税人从目前地税部门的营业税管理转入国税部门实施增值税管理,占全部营业税纳税人数量的24.11%.

纳税人总体“减负”

交通运输业方面,目前全市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登记户数为3970户,全部按照3%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按照相关规定,219户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将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适用11%的税率;其它3751户年营业收入不足500万元的纳税人将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适用3%的征收率。综合整个行业测算,全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预期减少营业税28390万元,增加增值税45070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4170万元(理论测算),累计可增加税收12510万元。企业平静的背后更多的是对新政应逐步完善的期待。以山东中外运弘志物流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运营成本中除法定项目外,还有许多费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如铁路运输费、港口装卸费、过路过桥费等。韩经理说:“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补充完善政策,考虑对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的费用予以抵扣。”记者采访几家小型运输物流公司时,反映集中的问题有三。一是短期内不会新增车辆投入,导致固定资产抵扣进项基本没有。二是由于业务范围涵盖全国各地,有些地方很难取得汽油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三是受制于道路运输部门政策规定,有些车辆只能挂靠某些大型公司经营,即使新增汽车投入,也很难享受到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的优惠。企业普遍希望政府能对“营改增”涉及的部门进行统一协调,对相关模糊政策予以明确。

从部分现代服务业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400余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中仅有29户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纳税人约占99%.综合整个行业测算,全市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预期减少营业税21713万元,增加增值税收入15056万元,增加企业所得税1664万元,累计减少税收4993万元。营改增后,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有喜有忧。小规模企业税率将减少两个百分点,减至3%,优惠幅度较大,企业纷纷表示欢迎。而对于像山东嘉誉环境有限公司这样年营业额达到500万的企业,“营改增”后则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6%计提销项税额,允许抵扣进项。但嘉誉公司主要从事环境检测业务,成本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和房屋租赁等费用上,除了正常办公用品、实验试剂和汽油外,其他方面很难进行进项抵扣,因此“营改增”后公司税负会上升,经营成本增加。

对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541户,其中4733户纳税人年度内申报运输发票抵扣,累计抵扣增值税额为79074万元,营改增后预期减少增值税收入45685万元。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税率从7%提高至11%,导致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提高,预期可增加企业所得税11421万元。营改增后,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累计减少税收34264万元。

财税收入总体减少

分析测算表明,营改增将预期减少全市营业税50103万元,增加增值税14441万元,增加企业所得税收入8915万元,预期累计减少税收26747万元。

国税收入增加。营改增将预期增加增值税14441万元,理论上增加企业所得税收入5785万元。

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营改增后,我市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期减少增值税收入将按照中央75%、地方25%分配比例分摊,预期减少地方收入为11421万元。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预期可增加的增值税收入按照省级20%、地方80%的营业税收入分配比例划分,预期可增加地方收入8018万元;对于预期可增加的企业所得税按照32%所得税收入分配计算,预期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2853万元。综上各税种分配收入,实施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预期减少550万元。

挑战与机遇并存

我市作为传统老工业城市,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实施营改增,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总体税负并不增加或者略有下降,有利于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区县应以营改增为契机,深刻挖掘地域特色,立足淄博陶瓷、琉璃和丝绸等,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促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同时,打造地方特色产业链条,如发展壮大文化创意服务业等,不断做大经济总量,培育新的税源。面对税收负担率的预期调整,可能会引发行业内的拆分或者重组,行业重新洗牌的可能势必推进行业经济发展,一些企业可以将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有效降低税收成本,从而推动全市第三产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快速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借助营改增这一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力度鼓励应税服务“走出去”经营,促进全市出口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适时将税收贡献率纳入招商引资项目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全市消费、投资和出口结构。

地方政府也应正视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现实,借鉴上海等试点城市经验,针对目前交通运输业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明显提高的测算,合理调配资金,探索对税负提高部分予以财政返还支持,聚力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引领全市三产良性发展。

抢抓机遇积极应对

为了抢抓改革机遇,市国税局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改革的内容、进程、作用和意义告知纳税人,国税网站还开辟专栏,辅导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并及时提供测算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面对营改增所涉及的户籍管理、行业确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复杂工作,国税部门研究编写了营改增政策解读等培训教材,集中进行了系统内部师资培训,为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做好征管相关信息系统的模拟测试工作,确保营改增改革新增税收业务以及新增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等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市国税局局长王胜斌告诉记者:“营改增还给国税部门带来了诸多新课题,要高度关注、认真研究、积极应对,特别要开展好纳税评估辅导,这对于落实税制改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据了解,营改增的政策效应正日渐显现,一方面,全国先行试点城市开具的运输发票以及应税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凭证逐渐出现在我市纳税人手中,这些凭证不仅仅影响着税收收入的实现,也影响着纳税人成本核算,所以要严格审核,有的放矢开展专项评估和纳税辅导。另一方面,面对政策性利好,有的纳税人可能会将设计、研发、运输、修理等服务业项目逐渐剥离出去;有的纳税人可能会改变经营模式,从混合经营转变为单一经营;还有的纳税人会在政策影响下合并或者独立经营……种种变化会导致相关财务数据异常变动。面对这些新情况,国税部门表示,要广泛细致地推进税收调研和纳税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增值税管理的体系。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对纳税人 营改增 思考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