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培育5个“镇级市”新增财政收入全额留镇
2013年03月26日 14:04
来源:人民网
3月25日上午,青岛市正式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南村镇、莱西市姜山镇、即墨市蓝村镇、黄岛区泊里镇5个强镇成为首批试点镇。这也标志着,山东成为继浙江之后第二个启动“镇级市”试点的省份
3月25日上午,青岛市正式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南村镇、莱西市姜山镇、即墨市蓝村镇、黄岛区泊里镇5个强镇成为首批试点镇。这也标志着,山东成为继浙江之后第二个启动“镇级市”试点的省份。
“小城市试点,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会的胶州市李哥庄镇党委书记李述献介绍,纳入试点的5个镇,都是青岛的强镇,已经具备了迈向小城市的基础条件,但是近年来,这些强镇的发展日益受到现有体制机制约束,急需扩大发展空间。
对于此次试点目标,青岛提出,到2016年基本完成首批小城市培育工作,5个小城市试点镇主要指标达到: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5万元以上;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居民互动服务、市场商业服务三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完善……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青岛重点从户籍制度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实行扩权强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
户籍管理制度方面,制定出台低门槛落户、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农民进城鼓励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到小城市试点镇落户,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
在财政支持上,青岛提出按照财政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区市与试点镇的财力分配关系,实现财力分配向小城市试点镇倾斜,自2013年起四年内,新增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区市留成部分全额留镇。试点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市、区市留成部分,在试点镇征收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于试点镇。
针对强镇发展面临的“脚大鞋小”之困,青岛提出实施扩权强镇改革。通过委托、界定、授权等方式赋予试点镇县市(区)级行政审批、监督服务事项管理权限。配优配强试点镇党政领导班子,试点镇党委书记、镇长可由区市级领导同志兼任,或根据试点镇发展情况和干部情况,高配为所在区市副区市级干部。
对于“镇级市”试点,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认为,化镇为城,离不开市场的力量,应当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汇聚各种要素资源。同时,除了“物的城镇化”,还应做好“人的城镇化”,满足人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各项需求。(梁旭日卢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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