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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确定今年污染治理目标 空气良好率达65%


来源:齐鲁网

2013年淄博市环保工作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确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5%,达到65%.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二氧化硫、PM10降低10%,氮氧化物降低7%,PM2.5降低5%,VOCs(挥

2013年淄博市环保工作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确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5%,达到65%.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二氧化硫、PM10降低10%,氮氧化物降低7%,PM2.5降低5%,VOCs(挥发性有机物)降低5%,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淄博将采取哪些措施?

燃煤电厂按新国标进行治理  

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23-2011),要求对全市燃煤电厂进行综合治理,实施脱硫除尘提升改造,建设脱硝治理设施。治理的同时,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整合,加大淄博大成热电、山铝热电、淄博萱泽崧热电、山东大龙电力整合力度,减少电厂耗煤量。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3年年底前,各区县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煤(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  

餐饮业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从今年起,我市将积极推进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确保达标排放。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分离回收治理工作。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6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清理整治工作,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严格执行高污染车辆禁行限行规定  

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外地转入车辆环境监管。加大对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及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的监管。2013年起,中心城区对高污染车辆严格执行市政府发布的禁行区域、时限要求;其他区县6月底前完成黄标车禁行区域划定;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  

大外环内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  

我市将结合各城区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加快产业布局,继续实施“退二进三”工程。对中心城区上风向、大外环内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完成东外环路两侧综合治理任务,搬迁所有扬尘污染点源,300米范围内实施硬化、绿化。加大周村区李家工业园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实施钢铁企业整合。淘汰无可行性治理方案的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和产品。  

除上述措施外,我市还要求水泥、玻璃要加大氮氧化物的治理力度。对石油化工企业,实施炼油工艺全过程二氧化硫治理。继续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治理力度。实施建陶、耐火材料、碳酸钙行业新一轮治理再提高工程,加快燃煤替换,实施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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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确定今年污染治理 今年污染治理目标 淄博确定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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