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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二手房买卖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别误读2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13日讯 新“国五条”对烟台的影响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从3月4日颁布一个多星期以来,市房产交易中心每天都挤满了办理业务的市民。其中有不少是源于对新“国五条”的错误解读造成的恐慌。昨天下午,地

水母网3月13日讯 新“国五条”对烟台的影响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从3月4日颁布一个多星期以来,市房产交易中心每天都挤满了办理业务的市民。其中有不少是源于对新“国五条”的错误解读造成的恐慌。昨天下午,地税局、房产交易中心也通过晨报解读新“国五条”,希望市民不要因为对政策的误读产生恐慌心理,在房产交易中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税费优惠。

政策解读

二手房交易税费其实没变

今年1月份山东省政府出台258号文,修改契税,由原来的3%改为3%-5%,很多市民担心契税征收额度提高。那么现在契税按照什么政策执行呢?

市地税局税管一科科长张丽君:3月2日,山东省财税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4月1日起山东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实际税率为1.5%;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个人所得税按原政策执行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正是由于此条规定引起了房产交易的持续火爆。那么这条规定与以往有何不同呢?

市地税局税管二科科长刘伟:新国五条只是重申了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使用20%的税率政策,并不是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根据国税法发2006年108号文和鲁财税2006年32号文规定,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转让所得的20%缴纳个税,如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税。

五年以上唯一住房依然免征个税

在急着办理业务的市民中,也有不少房子是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按现有规定可以免征个税,那么新“国五条”有什么改动呢?

市地税局税管二科科长刘伟:新“国五条”实行后,个人转让五年以上唯一家庭住房的,仍然享受原来的税费优惠政策,所以这部分市民不必急于买卖房屋。目前,税务总局、山东省地税局尚未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即便是要出台,也需要时间来制定相关细则。所以现阶段市民不必恐慌,更没必要扎堆买卖房屋。

业务量增加5倍,加班到晚上8点

“每天都会看到市民涌进交易中心的场面。”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力辉这样形容火爆的场面。自3月4日新“国五条”颁布的首个工作日开始,房产交易中心就开始了忙碌的日子,叫号机一度被“累坏”,工作量是以往的4-5倍。从一组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来:3月4日以后,每天前来咨询的市民有300多人次,以往只有50人次左右;3月4日以后每天平均受理登记二手房交易有效材料80户左右,以往为30户左右,至于每天进出交易中心的市民,更是不计其数。

为了应对市民扎堆办业务的情况,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也出台了应对措施。“中心主任每天调度所有科室负责人一线解答市民咨询、维持秩序、帮助叫号。”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姜宝华介绍,收件窗口延时服务,每天早上8:15所有的窗口都上岗,比原先提前15分钟,而且只要有市民办理业务就不准下班,有几天甚至加班到晚上8点。另外,收件窗口由原来的11个窗口增加到13个窗口,纳税窗口也有所增加,每天从科室抽调一人负责叫号咨询服务,每天下班前窗口负责人都要将特殊情况汇总整理,以便及时应对。

“契税窗口压力更大。”市地税局税管一科科长张丽君说,白天要办理市民业务,晚上还要加班整理商品房资料。

部分中介曲解政策,鼓动市民买卖房屋

“契税依然按照3%执行”“办理业务前先拨打12366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内,这样的提示随处可见,但似乎并没有让市民的交易热情降温。“我的房子还有4个月到五年,谁知道这期间会不会执行新政策啊,听说新政策五年后还得交税,还是赶紧卖了吧。”交易中心内,一位排队的市民告诉记者。

为了促成市民买卖房屋,不少中介公司曲解个税新政,引起市民心理恐慌。“我去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都劝我赶紧卖吧,再不卖税就更多了。”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

“许多市民对个税新政并不了解,看别人扎堆卖房,然后中介再一鼓动,就沉不住气了。”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力辉告诉记者,其实从这几天办理业务的情况来看,烟台市民还是改善型住房较多,没有炒房现象,建议烟台市民先不要恐慌,认真解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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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军]

标签:税率 买卖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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