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认购期房延迟交房还被要求补差价
2014年04月25日 08:24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济南市民认购新房苦等 七年即将交房却被要求补差价齐鲁网4月24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现在,很多房屋销售都采取认购策略,就是房屋还没盖的时候就让你先交钱。济南的王先生给我
原标题:济南市民认购新房苦等 七年即将交房却被要求补差价
齐鲁网4月24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现在,很多房屋销售都采取认购策略,就是房屋还没盖的时候就让你先交钱。济南的王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2007年的时候,认购了一套房子,这都快七年了,房子还没住进去。
“我现在就要房子。”
站在大幅宣传板的前面,眼望着已经动工的房子,王先生却显得特别无助。
2007年,王先生在东方天澍花园认购了一套90平米左右的房子,第一次交了15万,2009年交付了10万,两次,总共交付了25万元的认购款。可是,协议规定的房屋动工时间却没有实现。
“2009年本来是入住,结果2009年才动工。”
随后,房屋建设被一再推迟,王先生就没有继续交付剩余的房款。就在王先生快要绝望时,今年年初,他等到了房屋预售的好消息。苦等七年,王先生眼瞅着就看到了曙光。随后,他联系了房屋开发商,想要交付尾款。谁知却出现了麻烦。
“90平,多交30万。”
王先生说,按照认购书约定,当时的房价为4400元,总房款为40万左右。现在让他让按7500补齐之前交的钱,这让他无法接受。因为房屋迟迟不能交付,王先生这几年都是在外租房,多出的这些钱,他实在无力承担。
经过和开发商协商,王先生说,对方要求补交7500元,选房费再每层加80。
王先生讲,现在他只想履行认购协议,要回自己的房子。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济南圣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晨。
“开发商违约了。”
张晨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在签署认购协议时,要留心看价格是否确定。因为王先生的协议书中双方已经约定了价格,律师建议他固定证据然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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