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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实施 专家支招巧维权


来源:广西新闻网

消费者如果换车需支付汽车折旧费,销售者依照“汽车三包”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郝庆丰提醒消费者,“如果维修店拒不提供维修记录单据,消费者可以到质检总局投诉。

原标题:"汽车三包"政策实施 专家支招维权

2013年10月1日,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政策将正式实施。尽管外界对于这一政策还存在各种怀疑,但终究,中国汽车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亮起了第一盏明灯。“汽车三包”将在逐渐完善中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汽车三包”究竟“包”什么,怎么“包”?搜狐汽车将为您详细解读三包新政。同时,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也为消费者总结出四点注意事项。郝庆丰接受搜狐汽车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应“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保留一切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在即专家支招巧维权

“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在即专家支招巧维权

三“包”八“不包” 条款要记牢

“汽车三包”政策中明确指出,整车三包期至少2年或5万公里,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享受“三包”。

1. 车辆自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可以免费更换或退货;

2. 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可更换或退货: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3. 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可以要求更换。

以下八种情况,则无法享受“三包”。

1.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所购车辆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

3. 车辆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

4.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

5.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

6. 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

7.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8. 汽车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4S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如果因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等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此外,消费者如果换车需支付汽车折旧费,销售者依照“汽车三包”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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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遇阻消费者应积极举证“求鉴定”

尽管“汽车三包”实施临近,媒体对“三包”的报道频率很高,但是郝庆丰表示,仍然有许多消费者对于“汽车三包”知之甚少,甚至有的人不知道10月1日将正式实施“汽车三包”。郝庆丰认为,首先,消费者应该明白“汽车三包”条款里,自己的权益有哪些,当出现问题时,哪些情况可以享受“汽车三包”。

其次,“三包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比如车内异味、4S店欺诈行为,消费者应清楚有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三包’,避免因自己使用不当而蒙受损失。”

第三,大多数消费者去维修店修车,对于维修单据不重视。郝庆丰建议“汽车三包”实施之后,消费者应保留所有的维修记录。因为,“汽车三包”中规定,如果因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等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郝庆丰提醒消费者,“如果维修店拒不提供维修记录单据,消费者可以到质检总局投诉。”

最后,如果与4S店就退换车责任源发生纠纷,需要车辆鉴定,消费者可以选择到质检总局申请技术鉴定。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处长巫小波表示,各省级质监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已在8月到9月集中开展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等工作,9月中旬建成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并实现各地专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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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汽车三包 三包 三包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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