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被指出尔反尔 卖车承诺优惠不兑现
2013年08月06日 10:06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三菱等被指出尔反尔:卖车前许诺优惠 卖车后拒不兑现 济南日报8月5日讯(实习生 凌晨 记者 张全录) 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到三菱等4S店买车时,销售人员会口头承诺优惠,事后再以没有书面承
原标题:三菱等被指出尔反尔:卖车前许诺优惠 卖车后拒不兑现
济南日报8月5日讯(实习生 凌晨 记者 张全录) 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到三菱等4S店买车时,销售人员会口头承诺优惠,事后再以没有书面承诺为由拒不兑现。
顾客投诉商家拒绝践诺
投诉一北京现代张庄路4S店
济南市民武先生反映,他于2013年3月在北京现代张庄路4S店购买了一辆华泰圣达菲越野车,当时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买车赠送2年6万公里的免费保养,并给了武先生一张保养单。
近日,武先生要求兑现承诺时,4S店工作人员说因为没有书面协议,不能享受免费保养服务。
投诉二三菱汽车体育中心4S店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市民杨女士身上。她于7月13日在三菱汽车体育中心4S店订购了一辆劲炫2.0越野车,当时销售人员石先生口头承诺,自交纳定金至9月之前,若所购车型有优惠活动即可享受相关待遇。随后她去三菱汽车4S工业南路店提车,销售人员也做了同样的口头承诺。
7月27日,杨女士知道店内在搞优惠活动,致电体育中心店和工业南路店,要求销售人员履行承诺,两家店却都不承认做过这一承诺。
追问商家:当真无此承诺?
当武先生拿出写有“该车享有2年6万公里的免费保养服务”的保养单时,张庄路4S店售后总监王先生说此保养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三菱汽车体育中心4S店的销售人员石先生否认做过该承诺。他说杨女士没有书面证据证明有此承诺,因此杨女士购买的这款车无法参加相关的优惠活动。
5日,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洪明指出,如果没有书面协议证明销售方所做的承诺,即使消费者起诉销售方,也无法胜诉,但是武先生所持的保养单属于购买合同的附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武先生可以据此要求4S店兑现承诺。
潘洪明提醒消费者:交易时应当要求销售者将优惠内容写进合同,向销售方索要相关优惠卡,这样才能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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