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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绿景尚品建成学校未交付 开发商推诿


来源:济南日报

绿景尚品小区开发商当时向公众承诺该建筑为绿景小学。(邱天摄) 原标题:济南绿景尚品建成学校未使用开发商称原因复杂 “学区划片已公示,还有2个月就开学了,开发商却说没有接到关于学校规划的通知,原

文件规定改变用地性质要罚款

据市政府2010年12月13日下发的相关文件,济政字【2010】59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59号文件”)规定,新建居住区规划配套教育设施用地,是由市政府无偿划拨市、区(含高新区,下同)教育主管部门使用,教育用地征地费用计入居住区土地熟化成本。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由教育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实施与责任主体,产权归教育主管部门。

济政办字【2011】26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26号文件”)的任务目标中提出,对“59号文件”实施以前,特别是近年来城区存在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设立了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26号文件”指出,对“59号文件”下发前已办理土地、规划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或一次性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开发的居住区,有关部门要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建设配套教育设施,并与居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存在上述问题不整改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开发建设单位处以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所需费用10%—20%的罚款。而对于擅自改变配套教育设施用地性质的及擅自改变建筑物、建筑物规划使用性质的,均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开发单位期限恢复原使用性质,逾期不恢复的,每逾期1日按改变使用性质部分的土地面积处每平方米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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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学校 开发商 绿景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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