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位还交管理费 二次收费让人费解
2013年05月08日 14:54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 南山物业二次收费令人费解 水母网5月8日讯(YMG记者武峻平)花费高价买了车位,可在自家泊车位上停车,还需向物业缴纳“车位服务费”,这让居住在烟台莱山区南山世纪华府的
原标题: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南山物业二次收费令人费解
水母网5月8日讯(YMG记者武峻平)花费高价买了车位,可在自家泊车位上停车,还需向物业缴纳“车位服务费”,这让居住在烟台莱山区南山世纪华府的部分业主们很费解:车位和房子同属于自己产权,既然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为何还要另外交车位服务费?自己买的车位,物业凭啥还要收管理费呢?昨日,在接到业主的咨询电话后,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小区业主 车停自家车位要交钱
市民刘先生在烟台莱山区南山世纪华府购买了房子,并花了7万多元购买了一个地下泊车位。但是在签订地下车库管理服务协议时,他却发现,根据物业的规定,业主在已经购买泊车位的情况下,仍需要向物业缴纳每月40元的“地下车库服务费”。“我花了7万多买了个车位,谁也没告诉我买了车位之后还要收这些费用。”刘先生对物业公司的做法表示不理解。本以为车位买完就可以安心停车了,不成想却遇到了意料之外的收费。
在对照物业给出的这份“服务协议”仔细研究后,刘先生开始质疑这一收费标准。“我的车停在自家车位上,每月还要交钱,确实难以接受。”刘先生称,他在芝罘区工作,平时都住在单位,也就周末回来住几天,一个月下来也停不了几天车,这个费用交的实在是不合适。
物业公司 收费标准符合规定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南山世纪华府的小区物业。
就刘先生的质疑,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业主虽然购买了泊车位,但平时物业人员巡视、车辆保管以及车位周围的卫生保洁等,都需要业主缴纳一定的费用,“而且这部分费用收取也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收取地下车库服务费,既符合情理也符合规定”。“买了车位交管理费,就像买房要交物业费一样,但仍有不少业主不理解为何要交车位管理费。”工作人员称,车位和房子一样,虽然所有权属于业主,但在平时仍然需要物业的服务和管理。也就是说,业主花7万元买的车位只是保证你车开进来有地方停,而其它服务是需要另外付费的。所以说,买了车位的业主并不意味着再不用交钱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所有权,而不是以后几十年的管理与服务。卖车位的是开发商,卖服务的却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而且他们小区的收费标准也在物价局等部门备案,符合相关规定。
物价部门 交了费再出问题物业负责
记者了解到,目前好多小区都对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车位管理费,价格也从40元到80元不等,物业收取车位管理费,到底合不合理,昨日记者又咨询了烟台市物价局。“近年来,对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的投诉日益增多。”工作人员称,物业公司对车位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清理,而且要保证车辆安全,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所以才会产生车位管理费。按照目前的规定,物业收取管理费的确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但同时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可以收取管理费用,但并非物业公司漫天要价,按照目前的物价部门规定,物价部门可以根据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内容收取一定的停车服务管理费,其中室外停车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月,室内停车不得超过80元/月。而且采访中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业主在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也应仔细阅读保管方面的细节,避免日后发生问题。
“车(库)位服务费”的相关规定
2012年1月1日,《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对储藏室该不该收物业费,收取了停车服务费物业是否对车辆负有看管责任,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车应否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等长期存在争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缴纳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另外,该《办法》还明确表示,停车服务费不包含看管责任。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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