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微山县乡村旅游业促进乡村建设


来源:凤凰网山东

目前,全县已建成3个旅游强乡镇、4个旅游特色村以及2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2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000余人。2012年,全县乡村旅游总收入达8.9亿元,接待游客达246万人次,为当地居民人均增收1.6万元,较2011年分别增长27%、25%、29%,乡村旅游真正成为了当地的富民、惠民、利民工程。

微山县依托微山湖优越的生态环境与独特的民俗、人文历史资源,深度策划以“湖上渔家”、“运河人家”、“岛上人家”为主体的主打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强力打造“大美微山湖、休闲到渔家”的乡村旅游品牌形象,极大推动了该县“经济强县、旅游名县、滨湖新城”建设,对城乡融合发展和“最美乡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该县以政府主导为主,由相关乡镇签头,加快乡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完善乡村旅游接待设施;强力推进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加强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审批,强化经营、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保障乡村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努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鼓励乡村特色商品研发,发展特色旅游商品经济。

另外,通过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模式,推行“公司+农户”、“景区+农户”、“合作社+农户”、“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发展机制,把乡村旅游业培植成农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新亮点,提升“好客山东”品牌内涵。

目前,全县已建成3个旅游强乡镇、4个旅游特色村以及2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2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000余人。2012年,全县乡村旅游总收入达8.9亿元,接待游客达246万人次,为当地居民人均增收1.6万元,较2011年分别增长27%、25%、29%,乡村旅游真正成为了当地的富民、惠民、利民工程。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露露]

标签:乡村旅游 乡村道路 旅游业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