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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内游普涨两三成 部分境外游翻倍


来源:山东旅游政务网

由于10月起施行的《旅游法》明令禁止强制购物、另行付费环节,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各旅游线路报价,直至9月中下旬才姗姗来迟。目前不少旅行社都在观望新《旅游法》在国庆假期的执行情况,期待后期能有相应的调整细则出台,减少新规对旅游市场的冲击。

原标题:十一国内游价格普涨两三成 旅行社被禁强制购物  

由于10月起施行的《旅游法》明令禁止强制购物、另行付费环节,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各旅游线路报价,直至9月中下旬才姗姗来迟。昨日,烟台市区多家旅行社向记者表示,“十一”黄金周境内游各线路产品刚上架,价格普遍上涨了2-3成,云南、桂林等热门线路的报价甚至至今还没有确定。而往年在9月初,国庆假期的各旅游线路就早已上架。  

取消购物  部分旅行社境外旅游报价翻番  

购物、自费环节一向是旅行社分摊成本的重要途径,新《旅游法》禁令的实施,无疑让旅游产品价格大涨成为必然。中国国旅市长大厦营业部总经理张力化表示,由于取消了购物、自费环节,各旅行社只能重新设计、调整“十一”各旅游产品路线,报价不得不拖到9月中下旬才最终确定。  从目前推出的价格来看,多数线路涨幅都达到了20%-30%,像“华东五市六日游”报价由1500多元涨到了2200多元。“云南等热门线路的出游价格,直到现在还没能最终确定。但往年高品质产品在国庆假期的价格都在4000多元,今年最高则可能涨到6000元上下。”烟台妇女国际旅行社的迟晓琳经理说。  

与境内游不同,境外游需要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价格的确定时间也相对较早。记者在汇总多家旅行社的报价后看到,像“泰国一地游”报价由去年的3000元-4000元,上涨到6300元-6800元。“由于国外住宿、交通成本较高,出境游产品涨幅明显高于国内线路,涨幅普遍在50%左右。”张力化说,“以往韩国游高品质线路在旺季时也就3000多元,然而目前‘十一’假期的报价已接近5800元,几乎翻了一番。”  

误读新法  旅行社高压下不越雷池“半步”  

购物、自费环节的取消,让不少有意出游的市民大呼“吃不消”。准备趁国庆假期带全家赴云南旅游的市民陆涛说:“其实稍微有些购物环节并没有太大影响,只要自己掌握好分寸别买太多东西就行了。这下全家六口人出行,一下子就得多花1万多元。”事实上,新《旅游法》并没有完全禁止购物、自费环节,仅仅是要求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而且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购物、自费环节则可以排除在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确实有不少客户在咨询涵盖购物、自费环节的产品,承诺会签署自愿协议并且不会随意投诉。然而考虑新法刚刚实施,各旅行社都不愿在此时顶风冒险,均取消了各线路的购物、自费环节。  

陷入观望  业内期待调整细则及时出台  

由于“十一”出游价格过高,很多市民只能持观望态度。张力化表示,目前打电话咨询的客户很多,但确定报名的数量并不多。而且很多游客也已经抢在国庆前出游,预计今年国庆的业务量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除了有意出行的市民,很多旅游从业者也开始陷入观望情绪。迟晓琳表示,在香港、韩国、日本、欧洲等热门旅游地区,购物本身就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如果取消购物环节,游客的出游乐趣也将大打折扣。  

目前不少旅行社都在观望新《旅游法》在国庆假期的执行情况,期待后期能有相应的调整细则出台,减少新规对旅游市场的冲击。  

学点旅游法出行有保障  

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新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权利义务、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十一”即将到来,晨报特别为市民筛选出有针对性的部分法规,以便大家外出旅游时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行社未协商不能强制购物  

按照新法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等,旅游者有权拒绝,可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旅游者有权请求当地政府协助  

按照新法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合同解除时有权要求协助返回出发地  

按照新法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在旅游行程中被解除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返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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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露露]

标签:购物 旅游者 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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