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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范导游服务工作 启用导游从业临时证明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山西省旅游局17日发布消息称,为了规范导游服务工作,解决导游从业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要求,山西省将启用导游从业临时证明。据介绍,导游从业临时证明正面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语种、等级、身份证号、临时证明编号、导游员资格证编号、发证机关章、颁发日期。

原标题:山西规范导游服务工作 启用导游从业临时证明

山西省旅游局17日发布消息称,为了规范导游服务工作,解决导游从业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要求,山西省将启用导游从业临时证明。今后,未领取导游证(IC卡)的导游从业人员须将导游从业临时证明与导游员资格证书、身份证、行程确认单共同使用。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加强了导游管理,能有效打击野导、假导等违法行为。

导游从业临时证明是导游证(IC 卡)的临时替代证件,在有效期内与导游证(IC 卡)具有同等效力。据了解,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由省旅游局组织发放并进行管理。颁发对象为可依法申领、换发、补发导游证(IC卡)的人员。据介绍,导游从业临时证明正面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语种、等级、身份证号、临时证明编号、导游员资格证编号、发证机关章、颁发日期。背面设置计分栏,包含检查日期、团号、扣分事由、被扣分值、检查员签字以及需要标注的特殊信息。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的编号由省局打印,基本规则为“L-0000-000000”,英文字母“L”为“临”字的拼音字母,前4位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后6位数字为计数编码。导游从业临时证明从发放日开始启用,有效期截止到换发导游证(IC卡)。换发时间及方案由国家旅游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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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焱]

标签:导游服务 导游管理 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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