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提中纪委2014年五大任务
2014年01月28日 08:02
来源:新华网
【环球时报驻印度特约记者 陈新生 丁良恒】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7日结束对印度的访问,但关于他此行对日印、中日、中印关系影响的议论仍在继续。印度前驻华大使巴杰帕伊27日的文章称,很多国家都知道,在与中国建立合作关系的同时,还必须对可能的不愉快保持警惕。
(四)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按照中央要求,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方式方法,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选派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参加巡视,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中央巡视组对20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紧紧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发现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相关地区、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省区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各级纪委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4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对38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委部领导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应对和引导舆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网站建设,开设举报监督专区,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中央纪委作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带头改进作风。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新闻报道,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狠抓党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成绩来之不易。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把人民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充分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作用;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以上率下,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必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围绕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权必有责。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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