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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昨举行


来源:琅琊新闻网

(记者 朱鹏)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今天上午举行。

原标题:中共临沂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举行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张少军作重要讲话

审议通过《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

琅琊新闻网8月27日讯(记者朱鹏)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今天上午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委员46人、市委候补委员8人。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张少军作了重要讲话。

全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动员全市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全委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再次宣示了我们党在这一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我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王岐山书记今年先后两次来我市视察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落实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反复强调,提出明确要求。最近,省委召开十届九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姜异康书记提出了突出抓好“五个切实履行”的部署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很强。我们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重要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感使命感,认真研究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有力措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扎扎实实地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全委会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近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王岐山书记来临沂调研视察时的指示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履行党委的“五项主要职责”,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巩固扩大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成果,为建设老区人民幸福美好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一要履行选人用人责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把选人用人作为首要之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创造活力;以严格规范的程序保证选人用人质量,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明选人用人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二要履行正风肃纪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不懈地查纠“四风”,突出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制度,组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确保问题和矛盾尽快得到解决;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好“结亲连心”活动,不断创新联系方式方法;抓住村“两委”换届有利契机,选好支部,配强班子,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三要履行源头预防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把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结合起来,通过深入推进体制改革规范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要履行领导支持责任,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惩治腐败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退、转、调”工作,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五要履行表率示范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敢于批评,督促改正,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全委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要在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履责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市委将适时安排对各级党委(党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三要严明党的纪律。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切实提高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临沂贯彻落实。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形成衔接配套的监督问责制度体系。

全委会号召,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强化主体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开拓进取,正风肃纪,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老区人民幸福美好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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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会议 临沂市第十二届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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