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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县试点山东县域经济发展 每年每县不少于2000万资金


来源:鲁网

我省确定在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每年每个试点县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民营经济方面,滕州市、邹城市、莱城区、牡丹区,要做强载体,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在培育民营经济发展上走到全省前列。

原标题:21县打造山东县域经济升级版 每年每县不少于2000万资金

本报济南6月10日讯我省确定在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每年每个试点县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试点县可享受省级下放到市级的审批权限,城乡居民在就业、养老、社保、教育、公共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逐步享受平等待遇。

《山东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方案》近日由省政府公布。根据方案,本次试点确定了城乡统筹、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园区经济、镇域经济、民营经济等6项任务。由21个试点县分别从6项试点任务中突出一项作为核心任务,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城乡统筹方面,即墨市、寿光市、荣成市、邹平县,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走到全省前列;

转型升级方面,临淄区、龙口市、新泰市、东港区、茌平县,要在转方式、调结构、培植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上创出新经验、走出新路子;

生态文明方面,泗水县、蒙阴县,要贯彻主体功能区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创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

园区经济方面,章丘市、诸城市、沂水县、齐河县,要着力壮大园区经济,促进集约集聚发展;

镇域经济方面,莱州市、广饶县,以县城和重点镇建设为突破口,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做大做强镇域经济;

民营经济方面,滕州市、邹城市、莱城区、牡丹区,要做强载体,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在培育民营经济发展上走到全省前列。

省政府给予21个试点县一系列优惠鼓励政策。赋予试点县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中明确的所有下放到市级的权限,除特殊规定外,可由所在市直接下放试点县。省政府还将从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每个试点县不少于2000万元,定向用于试点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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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县域经济 升级版 镇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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