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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兰陵镇打造“阳光低保” 杜绝“关系低保”


来源:齐鲁网

凡村、社区干部和乡镇以上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的近亲属得到低保救助的,一律再次民主评议。规定凡乡镇以上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不能进行低保救助。

临沂齐鲁网6月1日讯(通讯员 高延东)兰陵县兰陵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不公开、不公平,存在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抓起,该镇高度重视,把解决“人情低保”“关系低保”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加大力度,增添措施,强力打造“阳光低保”。

晒一晒,尊重群众知情权。该镇统一印制兰陵镇农村低保调整工作明白纸2000余张,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城乡低保救助政策、申办程序、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及分类标准、举报电话进行张榜公示,把低保政策和落实情况真正晒在阳光下,家喻户晓,人人监督。

查一查,防止干部走后门。查群众举报的低保家庭。这次农村低保调整工作分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三个大项,涉及“有无家电、交通工具”、“家庭成员有无残疾、重特大疾病、在校学生”等20个小项,并认真权衡各项比重。调查人对照此表进行逐项查实。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大会集中讨论评议,将结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继续实施低保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救助。查干部近亲属低保救助对象情况。凡村、社区干部和乡镇以上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的近亲属得到低保救助的,一律再次民主评议。同时,规定凡乡镇以上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不能进行低保救助。对其他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取消,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备案登记,较好地杜绝了“关系低保”、“人情低保”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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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兰陵县兰陵镇 阳光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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