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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丰阳困境儿童普查建档案


来源:鲁网

为实现应报尽报,丰阳镇成立困境儿童普查小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筛选把关,采取村级上报,小组核查的方式,确保上报的困境儿童数量信息真实可靠。此次普查的对象为: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4.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需长期治疗)或患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

鲁网5月28日临沂讯(记者张彪通讯员陈兆亮)平邑县丰阳镇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关爱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在全镇范围内针对困境儿童开展普查工作,并建立起困境儿童纸质和电子档案,为全省困境儿童分类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供依据。

为实现应报尽报,丰阳镇成立困境儿童普查小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筛选把关,采取村级上报,小组核查的方式,确保上报的困境儿童数量信息真实可靠。通过调查摸底,复核审查,对所掌握的困境儿童情况进行归档,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报县民政局。

此次普查的对象为: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主要包括:1.因父母双方重度残疾或重病(需长期治疗)或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再婚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责任(指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后,另一方再婚且再婚家庭贫困,再婚方无重残、重病、被强制戒毒或被法院剥夺监护权等情形。即:仅限于健康人再婚到低保家庭这一种情况。);4.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需长期治疗)或患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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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儿童 电子档案 父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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