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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年底前将完成1万户


来源:齐鲁网

临沂齐鲁网8月15日讯临沂市以改善老区贫困群众的最基本居住条件为总要求,认真摸底排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切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4年,临沂市争取国家、省级资金13702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额的1/5;争取中央补助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万户,目前已完成2405户,其余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原标题:临沂: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年底前将完成1万户危改房

临沂齐鲁网8月15日讯临沂市以改善老区贫困群众的最基本居住条件为总要求,认真摸底排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切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实施危改24741户。2014年,临沂市争取国家、省级资金13702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额的1/5;争取中央补助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万户,目前已完成2405户,其余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科学谋划,着眼基层,做细做实危改任务。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实施方案,科学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符合镇村规划的基础上,把握原址、就地就近改造,与公共基础设施布置相配套,与解决困难群众就业相结合,与农村特色建设相契合,为特色旅游等农村产业发展创造条件,发挥农村危房改造的综合效益,逐步建成集人文与自然、古朴与繁荣于一体的美好新农村。沂水县许家湖镇春水社区聘请中国海洋大学规划设计院和青岛建筑设计院对社区进行详细规划,社区建设了社区物业、超市、卫生诊所、警务室,文化广场,同步实现了“五项工程”配套建设。同时,社区结合庐山项目区和生态农业产业园通过同步、邻近建设,使社区居民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

强化质量,确保安全,保障群众住房权益。依托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抗震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站、检测站、安全监督站等部门公布服务电话,从建材选购、建筑设计到施工组织等免费为农户服务。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危房改造的选址、建材、设计、施工等环节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沂水县采取“六查”的方式,即查建房进度、查建房施工质量安全、查建筑队资质、查建房对象意见、查建筑面积是否超标、查房屋结构是否达到抗震要求,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危房改造户,要求立即改正,有效地保障了全县村镇建设的施工质量安全。

部门帮扶,结对促改,危改工作深入人心。对省直、市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帮扶村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予以优先考虑,目前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实施危房改造1210户,市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实施危房改造1150户。实施科级干部一对一结对服务,每名科级干部联系一户农村群众,对于危改困难群众,通过危改补助,促进危改进度,增强群众信任度。

以孝为先,完善供养,改善最困难农村老年人居住条件。把优先解决最困难老年人的居住问题放在首位,同等申报条件优先安排对老年户实施改造,临沂市危房改造中60岁以上老年户占全部任务的75%以上。对集中建设老年房的村庄实施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老年人文体中心、娱乐中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真正使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沂南县界湖街道城东社区前葛庄村建筑老年公寓于2012年重阳节投入使用,院内建设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娱乐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现入住老人73人。目前,该县在建53个社区配备养老设施的已达41处。

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用足用好危改资金。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档案管理,按照“用户申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核定标准”的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将拟实施危房改造的对象向全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危改资金管理,不搞“一刀切”,具体标准由县区、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修缮加固的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确定补助标准,对拆除重建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资金难题。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要求,实行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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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危房改造 农村建筑 农村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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