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2家企业环保监测造假被查 7人被行拘
2014年06月06日 08:48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帅 张雯婷
齐鲁网记者 张帅 摄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齐鲁网记者 张帅 摄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对《2013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张波表示,数据质量是监测的生命线,数据弄虚作假是最严重的犯罪,省环保厅始终对监测数据造假持“零容忍”态度。
6月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齐鲁网记者张帅摄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齐鲁网记者张帅摄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对《2013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有关情况进行发布。齐鲁网记者张帅摄
齐鲁网济南6月5日讯(记者张帅张雯婷)今天下午2:3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副厅长董秀娟发布《2013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并就省内环境治理等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至今,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22家,其中5起移交省公安厅处理,7人被处罚。>>点击收看视频实录
张波表示,数据质量是监测的生命线,数据弄虚作假是最严重的犯罪,省环保厅始终对监测数据造假持“零容忍”态度。“我们通过数据监控分析、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异常数据和疑似问题,及时进行独立调查,查实问题后一律严肃处理。”
据悉,针对罚款等处罚措施对企业惩戒力度不足问题,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多次协商,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移交条件,在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张波在发布会上公布,2013年至今,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22家,对其实施了通报、顶额罚款、挂牌督办等处罚,并将其中5起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移交省公安厅处理。移交的5起案件中,共有7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至15日的处罚。
“数据造假从罚款到罚人,从处罚企业整体到追究具体责任人,5到15天的行政拘留虽然天数不多,但是对个人名誉造成的损害却不小,要是再想造假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可以说,案件的移交对数据造假企业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也开创了全国此类案件处罚的先河。”张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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