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费县民工工地触电身亡 供电局:与我们无关


来源:齐鲁网

梁邱镇供电所在提供给齐鲁网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则表示,周先生的妻子李某的触电身亡系吊车司机失误造成的,与供电所没有关系。7月21日周某强等人又到供电局,安质部人员答复称通过与供电所了解落实,该事情属于吊车驾驶员违规操作,供电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梁邱镇供电所:李某触电身亡系吊车司机操作失误与供电所无关

7月24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费县供电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在5月7日未发生10kV线路跳闸事件,也无任何人和部门给供电所反应此事,事发当时也未保留现场,死者尸体早已火化,也未经司法鉴定。后来,7月14日周先生与其哥哥周某强到梁邱镇供电所反映时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该工作人员称,供电所通过梁邱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和安监办了解情况得知:在5月7日下午19时左右,周先生在梁邱镇东梁邱村施工时,电线与吊车相触,导致其妻李某死亡,报警时间为5月8日7时21分(以上内容为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填写)。此事在5月9日由梁邱镇司法所和安监办调解完毕,由建筑队负责人贾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钱。

图为建筑队负责人贾某与周先生的调解协议书(一)

图为建筑队负责人贾某与周先生的调解协议书(一)

图为建筑队负责人贾某与周先生的调解协议书(二)

图为建筑队负责人贾某与周先生的调解协议书(二)

该工作人员称,以上了解情况经供电所汇报领导后,在7月16日答复周先生的哥哥周某强,该事故属于吊车驾驶员违规操作造成,供电所没有责任。

7月21日周某强等人又到供电局,安质部人员答复称通过与供电所了解落实,该事情属于吊车驾驶员违规操作,供电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同时供电公司公安室人员告知周传强等人如有疑问可找律师咨询,走法律程序。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供电局 李某 供电所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