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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见义勇为基金会3年投公益事业529.3万元


来源:琅琊新闻网

30日,临沂市召开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换届大会。市委副书记、综治委主任李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荣强,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洪海等领导参加会议。

临沂见义勇为基金会3年投入公益事业529.3万元

琅琊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刘安琪)30日,临沂市召开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换届大会。此次大会选举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确定监事会成员,并聘请基金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同时,对发展全市见义勇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34个单位授予“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临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2010年8月成立,三年来,为了促进见义勇为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性,临沂市健全完善了见义勇为工作网络,形成了全市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政策办法,建立了见义勇为固定宣传阵地,积极募集基金,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三年来,已开展了5次走访慰问活动,走访293人次;先后对李学国、倪涛、姚亮、徐广金等20余人在他们见义勇为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走访慰问,每人分别送上1万元、6千元、3千元不等的慰问金。积极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帮助解决见义勇为家庭房屋修缮、社会保险、伤残鉴定及子女上学等问题。帮助制止歹徒抢劫的烈士陈洪杰的女儿就读沂南县一中;积极协调苍山县、费县相关部门解决河中救人烈士杨士军遗属房屋重建问题;协调解决河东区遭受歹徒枪击的孟昭焱伤残鉴定、康复治疗等问题。自2010年以来,因见义勇为行为突出,全市有1人被追授为革命烈士,19人被评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56人由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颁发纯银勋章和证书,基金会共颁发奖金81万元。

2010年以来,累计募集资金量达220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自2010年8月基金会成立至2013年11月30日,累计用于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和见义勇为宣传的资金为529.3万元,用于行政办公和人员工资支出的资金为21.4万元,见义勇为公益事业占支出的总比重是96.1%,行政办公支出占3.9%,远远低于《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总支出10%的比例。

市委副书记、综治委主任李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荣强,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洪海等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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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基金会管理条例 见义勇为人员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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