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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 截至10月31日


来源:临沂日报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3月15日至10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开展城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整治标准为:城区各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在5月31日前更换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油烟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3月15日至10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开展城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其中,兰山区滨河路以西、通达路以东、金雀山路以北、上海路以南区域为露天烧烤禁止区域,兰山区其他区域、其他各区、开发区重点抓好主要道路和广场游园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

整治标准为:城区各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在5月31日前更换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油烟排放符合相关标准。沿街烧烤门店必须具备室内经营条件,不得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禁止设置沿街露天烧烤摊点。可在合适的沿街空闲、废弃院落,设置“烧烤大院”或“烧烤城”,组织引导不具备店内经营条件的摊点进院经营,统一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选取合适地段设置“烧烤(小吃)夜市”或“烧烤(小吃)一条街”,并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定保洁、定责任、定考核的“六定”管理。(志华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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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露天烧烤 无烟烧烤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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