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出台 禁高消费娱乐
2014年05月28日 09:08
来源:琅琊新闻网 作者:刘遥
《临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实施,市直机关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最高350元。办法明确,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琅琊新闻网5月27日讯(记者刘遥) 《临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实施,市直机关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最高350元。办法还规定,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办法明确了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住宿费140元,伙食费10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8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30元,共计350元。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办法明确,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办法还对讲课费的执行标准(税后)作出明确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