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办企业门槛放低 明起1元钱开公司成可能
2014年02月28日 09:26
来源:琅琊新闻网 作者:杨帆
27日,全省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电视会议召开,会上对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琅琊新闻网2月27日讯(记者杨帆通讯员凤川红雨) 27日,全省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电视会议召开,会上对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记者从临沂分会场了解到,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将于3月1日实施,届时伴随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最低“门槛”取消,以及简化登记事项和文件等新规施行,开公司当老板将更简单。
据了解,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从3月1日起,将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这在理论上让“1元钱办公司”成为可能;同时,还可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即理论上可以“零首付”;并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此外,还可自主约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此举提高了公司股东资金使用效率。
在改革后的登记注册环节,公司实收资本将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上述改革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而我市也将根据实际,尽快对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全力破解制约投资创业的住所资源瓶颈,充分释放住所资源。并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缩短企业办照时间,以及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联办”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与此同时,改革后将实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和监管信息都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在享有投资创业便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信息公示责任,失信违法者将被载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者还将被记入“黑名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此次,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将进一步在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34.59万户,居全省第3位,但是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只有341.69户,比全省平均数低84.35户,在全省仅仅排在第14位。通过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能够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也能更好地推动我市“10+6”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解读
“降门槛”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
——详解新规认识四大“误区”
自去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社会各界对这项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基础性制度的改革给予了高度关注,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窗口”、12315电话接到的相关咨询明显增加。根据掌握的情况,一些经营者对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实缴改为认缴等内容产生了错误理解和非理性预期。
新规认识四大“误区”:不用实际出资?办公司不花钱不可能
一、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误读。对于开办一般经营项目的公司,改革后将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不再限制首次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实收资本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不少经营者将这些规定误读为以后开办公司不用实际出资。
二、打算超出实际出资能力提高认缴出资数额。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申请公司登记注册时工商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对此,一些准备开办公司的群众认为可以随意申报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甚至打算超出出资能力和计划,通过提高认缴资本数额,把投资不大的公司“包装”成规模较大的公司,以便在经营中获得信任,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
三、认为不再实行企业年检对企业没有了约束。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改革后不再实行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企业年报内容随意性很大,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约束将减少。
四、认为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没有限制。改革后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授权省级及其下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作出规定。对此部分群众认为可以利用任意经营场所开办企业,甚至打算利用居民楼、农村宅基地等从事电气焊加工、水貂养殖等项目,而对由此产生的噪音、刺激性气味可能给相邻关系造成的侵害不承担责任。
“降门槛”不代表能够开“空头支票”不注资
3月1日起执行的新《公司法》及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明确了除另行规定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对此,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表示,新法是对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因为在现实操作中,实缴注册制已有名存实亡之嫌,注册成立公司的人有些采用找借贷公司垫付注册资本,验资后再挪走等方式,以达到规避实缴注册的目的,由此带来的执法查处成本也很高。
此外,新法规还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仅是‘零首付’,低门槛时代也来临了。”朱建成教授表示说。
而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曹庆彬副所长则认为,认缴注册资本虽在公司成立之时不必缴纳,但迟早是要缴纳的。在实际操作中,认缴登记制需要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将写入于公司章程。“建议投资者在认缴注册资本时量力而行,不要开空头承诺,因为假若公司经营不善陷入破产,那么曾信誓旦旦认缴天价注册资本的股东,须在其认缴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市工商部门则表示,配合“降门槛”推出的还有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在省有关部门建设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包括注资实际到位情况都将晒出,其生意合作伙伴可由此查看其信用情况,新法降门槛并不代表企业可以开“空头支票”不注资,否则耍小聪明只能“砸自己的脚”。
记者杨帆通讯员宋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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