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明码标价整治 明码标价再加"紧箍咒"
2014年05月30日 09:16
来源:琅琊新闻网 作者:杨帆
在整治过程中,将执行“四统一”标准,即统一监制标价签或标价牌、统一标价内容、统一公示位置、统一验收标准。
琅琊新闻网5月29日讯(记者杨帆见习记者张慧) 29日,在临沂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市物价局联合公安、教育、卫生、商务、食药监、房管等部门,晒出医疗服务、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商品房销售及物业服务、药品零售、幼儿园、市区停车等七大领域明码标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将以此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开展明码标价集中整治活动,目标锁定七大重点领域经营服务单位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涉及广大居民吃、住、行、购等诸多方面。我市成立了由市物价、公安、教育、卫生、商务、食药监、房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
据了解,此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将从2014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整改自查、督促指导及规范检查、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并将社会关注度高、市民投诉较为频繁、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医院、商品房销售及物业服务、市区停车场、幼儿园、药品零售、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七大领域作为重点,从中筛选出180家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又是市民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作为首批自查、规范与整改的重点,摸索经验,然后在行业内示范推广。
在整治过程中,将执行“四统一”标准,即统一监制标价签或标价牌、统一标价内容、统一公示位置、统一验收标准。同时,为了构建起明码标价长效机制,整治领导小组还将建立档案管理和回访制度,并建立起红黑名单。此外,还将通过评先树优及定期培训,让明码标价成为商家自觉主动意识。
>>>>规范详规
一领域一规范明码标价“事无巨细”
商品房“一套一标”
临沂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含建成尚未出售的存量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商品房经营者标价应含以下内容: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销售存量房、二手房的,应表示房源具体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结构、户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幼儿园未公示收费,家长有权拒缴
幼儿园收费公示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幼儿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以及《收费许可证》副本和收费员证。
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幼儿园家长报告本学期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是否一致。
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幼儿园家长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物业委托代收费用也要明码标价
临沂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内容包括:收费单位、物业项目负责人、电话、收费对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实际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价格管理形式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物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对内容实行明码标价。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